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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博园绿化工程二标段苗木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江西省-宜春市 发布时间 2013/12/3
招标代理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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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禅博园绿化工程二标段苗木采购邀请招标项目(编号:YCDLZFCG-2013-037)的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宜春市禅博园绿化工程二标段苗木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购一批精品苗木,欢迎国内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招标编号:YCDLZFCG-2013-037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禅博园绿化工程二标段苗木采购

品种及数量:详见苗木采购清单

三、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投标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同时提供下列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1、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红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用于资格审查。

3、提供保证金银行进帐单。

四、投标须知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第二包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第三包人民币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第四包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第五包人民币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第六包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第七包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必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须将所投各包的保证金打入指定银行账号。时间以银行开具的回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②未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③保证金帐户名:宜春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 农行宜春市城北支行

帐 号: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2、分包:本次苗木采购共分七个包,投标人应考虑自己的供货能力、种植养护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投其中一个包或全部包,投标人对每包均可报价,中标限定为单个中标人中标数为三个包(如中标数三个包以上开标现场自选三个包预中标,标后考察时若产生自选三个包中出现其中有包段因任何原因裁决不予中标情形时,不得追加其他已弃包段为预中标对象)。投标人必须独立响应招标,一旦中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报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4、中标候选核查及中标履约:

①对中标候选人的核查由采购人组织标后核查小组,主要核查拟供货苗木对应投标资料是否一致。

②标后核查小组按照排列顺序进行中标候选核查,经现场核查,若存在所考察的苗木与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投标苗木资料有明显不符或标后核查小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看到中标候选人所投标书中符合采购要求的70%以上苗木数量,视同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投标资料进行投标,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候选人候选资格,并可以没收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进行下一家中标候选核查。

③核查完成后,由采购人根据标后核查小组的核查结果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缴清相关费用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④中标人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一旦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签定采购合同,若中标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则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当供货并栽植完毕后经验收合格,十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

⑤供应商中标后栽种的苗木(指造型树及采购清单中带※号的苗木品种)与标后核查时拍摄照片选定苗木不一致的,中标方必须在一周内更换。已种植苗木由中标方自行移走,所有损失概由中标方承担。若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可以中止采购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式:

①供货并栽植完毕,十五日内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支付合格数量苗木及栽植费总价款的50%。

②经旅游集团组织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格数量苗木及栽植费总价款的80%。

③养护二年期满后,经补栽苗木验收后付清余款。

④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苗木种养需求对中标苗木品种、数量作出调整,中标人在签定合同或供苗过程中必须依据采购人调整后的苗木要求进行对应调整,付款以采购人调整后的实际栽种苗木品种、数量进行结算。

6、所有供应商需提供所供苗木的照片(含单株苗木的高度照片、单株苗木的细部尺寸规格照片、成片的该规格苗木照片。注:图片必须为彩色照片,黏贴在A4纸上或直接打印在A4规格相片纸上装定成册并注明所投苗木包号+图片序号、品种,图片中应站立成人作为比照并注明起苗地点:省、市、县、乡)。

7、苗木必须达到国家及宜春市规定的苗木标准,苗木生长正常,品种纯正优良,根系完整无破损,无病虫害,带规定土球,实行捆装,无机械损伤和脱水现象,包装符合国家规范。

8、所供苗木若为跨省苗木必须是经县级及县级以上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和种苗检疫机构检疫、检验。

9、因各标段现场情况较为复杂,各供应商务必自行到现场实地勘察,详情可到宜春市园林局禅博园绿化工程二标段项目部咨询,费用自行承担。(地址:禅心广场北侧)

10、到货地点为宜春市禅博园绿化工程二标段(大塘农业生态园),具体数量、时间、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1、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凡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均予认可);

1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13、投标时技术商务标、价格标分别装入单个文件袋密封,并在文件袋右上角分别注明技术商务标、价格标字样,其中技术商务标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价格标一式叁份、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投标报价必须单独密封装袋,不得混装或合装在技术商务标标书中,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2、标书无印章或签字的。

3、逾期送达的。

4、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

六、开标流程

①标书投送时间截止后进行资格审查;

②资格审查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

③组织邀请招标小组开标现场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审查【审查内容为苗木品种、数量、规格、造型、质量及商务条款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

④宣布响应性审查结果,开标现场对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作出无效投标决定并撤出其投标;

⑤开标现场公开唱标(价格标);

⑥推荐候选中标人(邀请招标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每包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且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七、评标、定标原则

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超过需方的每包最高限价的前提下,每个包评定投标报价总价由低到高排序的前三名竞标人为该包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组织标后核查完成后,确定中标人。(注:按照拟供货苗木对应投标资料进行实地核查)

八、签定合同

1、标后核查后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合同附后)。

3、采购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各二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九、投标的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有效。

2超出投标有效期且完全未实施供苗及种植的项目包,采购人可以中止该项目包的采购并全额无息退回该包中标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已交费用;采购人也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向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报名表,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递交报名表的投标人投标。

十一、标书发售地点: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宜春市钓台路887-893号地中海大酒店对面)。每包标书费人民币200元(无论中标与否,售后不退)。

十二、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标书投送地点:宜春市园林局二楼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及传真:****-*******?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查看详情 133*****110

联系人:黄发生

采 购 人: 联系电话:137*****124

联系人 张隽

十四、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招标文件任一内容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否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一切内容。

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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