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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土地整理勘测设计(光明山镇和塔岭镇)(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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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发布时间 20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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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2013年土地整理勘测设计(光明山镇和塔岭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查看详情131*****202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庄河市2013年土地整理勘测设计(光明山镇和塔岭镇)(项目名称)已由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国土房屋整项字﹝2013﹞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土地整理中心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大连市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测设计(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庄河市光明山镇和塔岭镇。
2.2工程规模:庄河市光明山镇和塔岭镇土地整理勘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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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估算价约为:131.76 万元。
2.4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灌排及水源工程、农桥农涵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农田保护工程、取土场造林等勘测、设计及预算。
2.5本次招标共划分成 一 个标段。
2.6设计周期:1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合同)。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至少缴纳至2013年8月份的劳动保险凭证),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联 系 人:刘工,联系电话及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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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12月4日至 2013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3 年12月4日至 2013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__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庄河市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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