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政和县妇幼保健院
乙方:福建省康鑫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25]XY[GK]*******查看详情的政和县妇幼保健院孕期营养监测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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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 孕期营养监测系统 | 东华原、北京易思 | 1(台) | 196800 | 196800 | 国内 | DBA-210、MP-02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196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政和县妇幼保健院指定位置;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必须是全新的,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且不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本项目质量标准以及检验、检测、调试、验收等事宜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服务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 (1)验收标准 本项目施工、材料质量标准以及检验、检测、调试、验收等事宜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 (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乙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检验 乙方在货物出厂前,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 b.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乙方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甲方。 c.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乙方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或专家按本项第(1)款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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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0 | 验收合格后支付90% | |
2 | 10 | 验收合格后一年支付剩余1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签字盖章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2.1 乙方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2.2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正品或来源渠道不合法、不合规,不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售后 服务的;2.3 乙方逾期交货(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需方提出更改、乙方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2.4 乙方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乙方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2.5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2.6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3)本合同所有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乙方自己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4)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尾款。(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质保期承诺: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服务。提供2年的免费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维护期后售后服务方对设备进行终身维护。 2.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是厂家原装正品,执行国家“三包”政策标准,其他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我公司负责包修、包换。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软件系统及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系统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结束后,乙方负责提供终身服务。 3.货物保修期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由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因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负责维修、更换,免费提供维修保养和咨询。保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所需配件为生产厂家原装配件,其价格低于市场价。且乙方每年为甲方机修人员免费进行一至两次的维修技术培训。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政和县妇幼保健院 | 乙方: | 福建省康鑫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住所: | 政和县水南中路69号 | 住所: | 武夷山市茗香路2-1号二层 |
单位负责人: | 叶杨信 | 单位负责人: | 王香孙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王香孙 | |
联系方法: | 139*****855 | 联系方法: | 186*****01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夷山市支行 | |
账号: |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 账号: | 139*****040021208 |
签订地点: 政和县妇幼保健院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