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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洛)至崇左二级公路中东养护站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 发布时间 2013/12/4
招标业主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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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坛洛)至崇左二级公路第一、三期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坛洛)至崇左公路第一、三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1]15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东养护站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南宁(坛洛)至崇左二级公路第一、三期工程的附属设施--养护站工程,即中东养护站房建的施工。本次招标将中东养护站的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作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的范围包括:中东养护站车库、工具房土建;中东养护站住宅楼土建;中东养护站总平道路、球场、围墙、大门土建;中东养护站车库、工具房安装;中东养护站住宅楼安装等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合同号
桩号
车库、工具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住宅楼建筑面积

(平方米)
道路硬化

(平方米)
球场地面

(平方米)

№FJ
中东养护站

(K25+720左侧)
91.35
655.5
484.5
4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外,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财务最低要求(2010年~2012年)

a. 投标人用于合同的营运资金(包括有银行证明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2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最近3年中(指2010年~2012年)年平均营业额(按现值计)不应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b. 投标人在2012年度财务状况指标中流动比率应不小于1,速动比率应不小于0.7,资产负债率低于0.7。

(2)、业绩最低要求(2008年~2012年)

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交工验收时间在2008年10月1日以后)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五层以上房屋工程1500㎡的施工。

(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竣工验收通过,同时必须提供验收文件的复印件或验收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

(3)、在信誉、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及备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a. 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工程师职称,自2008年6月起至今至少担任过两个已交工的同类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房建专业)和省级(或以上)建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b. 项目总工及备选项目总工:工程师职称(土建类专业),自2008年6月起至今至少担任过两个已交工的同类工程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的代理人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应为拟投标段的项目经理,并应出具拟任项目经理任职证明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投标人持银行汇款单据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正版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到在建的南宁(坛洛)至崇左二级公路K25+720左侧处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

投标联系地址:南宁(坛洛)至崇左二级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太平镇丽江路92号路政执法大队一楼

邮 编:532100

联 系 人:诸葛绩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zdyhz2013@163.com

招标人指定账户:

银开户行名:南宁(坛洛)至崇左二级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市江州支行

中国采招网(bidcente r.com.cn),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533


二○一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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