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叙永县观兴乡人民政府川香核桃苗项目编号:XYJYZXCG(2013)92号采购单位:叙永县观兴乡人民政府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制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地 址: 叙永县叙永镇草市街南门巷96号 邮编:646400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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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详情 谈判邀请函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我中心根据叙永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叙永县观兴乡人民政府川香核桃苗项目进行采购,现诚邀贵院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如贵院愿意,请于 2013年12月10日下午18时 00 分前到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工本费 300 元,售出不退,谈判主体资格不得转让),并于 2013 年12月17日10时00分前带上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准时到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叙永县叙永镇草市街96号六楼)开标会议室参加谈判会。联 系 人:夏先生陈本友(采购人代表)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151*****305(手机) ****-*******查看详情(办)传真电话:
****-*******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查看详情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3年12月 谈 判 须 知一、谈判要求: 1.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为本次采购活动合法企业;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的条件。 2.参加谈判的人员应为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其授权代理人参加谈判时,除提供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同时必须提供《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出示原件)。3.谈判供应商严格按下列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后装订成册,缺少下列任何一项文件,谈判供应商将承担其报价无效的风险,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谈判函(格式见“附件 1”);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 3”)、项目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4”)、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计划(必须以条款形式书面承诺)4.谈判供应商必须认真填写“项目报价明细表”(内容要求真实诚信,字迹清楚,不得有遗漏),所报价格是满足谈判文件所有条件的价格。5.谈判供应商在谈判会开始前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6000.00元,对未交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报价权利。谈判会结束后,若未成交,保证金当场退还;若谈判成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履行合同七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1)开始谈判后谈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文件;(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成交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4)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的。(5)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实的。二、谈判原则:根据完全满足本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合理的原则确定谈判原则确定成交人。三、合同签订:谈判结束后7工作日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交货(验收)时间: 2013年12月30日前。五、交货地点:叙永县观兴乡普兴村、光华村。六、付款方式:种苗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凭证在10日内付货款95%,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挂果以后支付。 附: 谈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报价表谈判企业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承诺函合同样本格式 附件1谈判函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中心对叙永县观兴乡人民政府川香核桃苗项目的采购谈判邀请,项目编号:XYJYZXCG(2013)92号,我院经研究,决定参与本次谈判。1.谈判函。2.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谈判企业资格证明文件。4.项目报价明细表。5.售后服务承诺。6.谈判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据此函,我院申明如下:1.承诺按照招标方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项目完工时间为采购人要求的时间。2.我院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院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资料和有关附件。4.我院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院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贵中心有权没收我院投标保证金或取消我院投标资格。5.我院同意提供按贵中心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院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者的所有规定。7.一旦我院中标,我院愿意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8.我院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在30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果中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履行完毕。9.我院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中心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院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中心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企业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投 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院企业负责人 授权委托 为其代理人,参加贵中心于2013年月 日组织的“XYJYZXCG(2013)92”号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院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院均予承认。本授权书自2013年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 天,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 企业负责人(签字或印章):身份证号:(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说明:1.如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谈判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中心组织的编号为XYJYZXCG(2013)92号标采购活动,我院愿意参加,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准确的、真实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院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复印件(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种苗生产许可证、种苗生产许可证;产地检疫合格证;5.2012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说明(加盖鲜章)。6.2013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2013年任何一个月纳税依据(或免税证明)。7.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承诺书;8.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加盖鲜章)。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企业负责人: (签字)二〇一三年 月 日 附件4项目报价表项目名称:叙永县观兴乡人民政府川香核桃苗(加盖鲜章)招标编号:XYJYZXCG(2013)92号序号产品名称规定型号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备注1川香核桃苗33000 株人民币合计(小写):人民币合计(大写):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此次报价为总报价,不再分点报价。3.最高限价:594,000.00元 投标人名称:(盖章)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附件5投标承诺函叙永县公共资源易中心: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满足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包括(不限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技术要求一、数量及要求1.“川香”良种核桃苗33000株;2.苗高为嫁接点上苗高30㎝以上;3.粗径0.6㎝以上;4.主根系长20㎝以上,侧根系5根以上、根系长1㎝以上;5.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二、商务要求种苗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凭证在10日内付货款95%,,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挂果以后支付。 合同主要条款叙府采合(2013)号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见 证 方:四川省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YJYZXCG(2013)92号】的《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乙方的《谈判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交货期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川香核桃苗运输、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质期内保质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三、质量要求1.苗高为嫁接点上苗高30㎝以上;2.粗径0.6㎝以上;3.主根系长20㎝以上,侧根系5根以上、根系长1㎝以上;4.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四、交货及验收1、交货(验收)时间: 2013年12月30日前;2、交货地点:叙永县观兴乡普兴村、光华村。3、货物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相关人员验收。五、付款方式种苗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凭证在10日内付货款95%,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挂果以后支付。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5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二〇一三年月日 签约日期:二〇一三年月日见证方:四川省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见证日期:二〇一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