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森林公安局业务用房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查看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蕲春县森林公安局业务用房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蕲春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漕河镇杨四岭村。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374㎡,总投资约:280万元 。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 :桩基、土建及装 饰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验收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体的人任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2013年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诚信登记网员证的企业。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建设实行关键岗位(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压证上岗”制度。同时要求中标单位的项目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12月6日至 2013 年12月17日 17: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cztb.cn.com)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时按规定提交 伍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采用邮政储蓄银行网上支付方式提交,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详见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操作指南》)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账户名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户: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2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 时 30分,地点为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蕲春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管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监 督部 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 系 电 话:****-*******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