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吉安县苍田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吉安县苍田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及施工监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安县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安县敦厚镇、横江镇、登龙乡。
2.2 招标金额:约420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平方公里及施工全过程的监理等。
2.5 标段划分:工程划分4标段。其中3个施工标,1个监理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施工标: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③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的规定,外省施工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0]192号)要求,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国有职称证书;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⑤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信用档案》原件(原核发的副本无效(《信用等级》)证书,参加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负责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中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监理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②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要求:必须具备水利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其证书上载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③非江西省水利系统的监理企业均必须在江西省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办理备案(以江西省水利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5.2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标段,随同投标保证金一同汇入指定帐户,不退。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者,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6 日上午9 时30分,地点为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施工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未到达开标地点并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4监理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并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施工标:各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标段说明与中标原则:投标人可参与任意标段的投标,但一个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按1→2→3标段先后顺序开标和中标。前一标段中标单位不再进入本批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7.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7.4根据《关于在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赣检发预字[2013]3号)关于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必经程序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7.5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变更项目但已履行手续的,期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安县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部
地 址:吉安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6*****520
招标代理机构: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鹭州园小区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