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安监局便携式作业场所颗粒物/有机/无机气体分析仪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申请理由:
根据江苏省安监局“关于江苏省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装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安监【2011】92号)及“江苏省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指导目录”技术文件要求,武进区安监局需要采购便携式作业场所颗粒物/有机/无机气体分析仪。由于监督检查装备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装备的的精确度、使用寿命、便携性、防爆等都具有较高要求,目前国内产品技术性能达不到要求,使用寿命短、电池持续工作时间短、在危险区域使用防爆等级达不到要求,不能满足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之需要,一台便携式作业场所颗粒物/有机/无机气体分析仪具备可吸入颗粒物(PM2.5,PM4,PM10及总悬浮颗粒物)、VOC(易挥发性有机物)CO,CO2(无机)及温湿度多个测定功能,可作为复合式仪器使用,几项测试项目都是作业场所必测,可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满足公共场所检测标准和检测范围。国内产品不能满足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需求,以上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建议对该仪器采购进口产品。
专家论证意见:
是否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否。
+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采购方需求属实。国产设备无法满足实际使用需求,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12月15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许樱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23号鑫都大厦403室
邮编:213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