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XSGJS0198-202101-01
一、招标概况
兴山县城邓家坝小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于2021年8月20日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9月26日8时30分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菲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力禹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晶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查看详情.59(元) | *******查看详情.60(元) | *******查看详情.34(元)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 履约期限(天) | 180 | 180 | 180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查看详情2)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查看详情1)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查看详情2)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8]026935 | (鄂)JZ安许证字[2014]009955 | (鄂)JZ安许证字[2020]042883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项目经理 | 张丹丰,建造师,鄂********查看详情5875 | 黄运谋,建造师证,鄂 ********查看详情6900 | 余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查看详情6905鄂建安B(2016)********查看详情 | 技术负责人 | 郭敏,专业技术资格证书,E********查看详情12849 | 揭星星,工程师证,E********查看详情6 | 裴江汉,职称证,GB-111326 | 施工员 | 郭庆,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查看详情********查看详情646 | 李雷鸣,施工员证,********查看详情********查看详情672 | 裴冬成,岗位证,********查看详情********查看详情132 | 质量员 | 黄艳丽,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查看详情********查看详情481 | 向玉娥,质量员证,********查看详情********查看详情493 | 钟玉华,岗位证,********查看详情********查看详情451 | 安全员 | 陈华丽,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C2(2018)0020253 | 向珊,安全员证,鄂建安 C2(2018)0012985 | 黄金喜,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C2(2019)0018701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1/9/26 09:00(北京时间)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由评委库抽选的专家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陈万琴为评标委员主任委员。 3、首先对18家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对18家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2家单位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强制性要求,单位1为:湖北广建建筑有限公司,原因为:项目经理彭大号在兴山县黄粮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学生食堂、门房及运动场改造工程(第2次采购)中任质量员一职;单位2为:湖北宇星建设有限公司,原因为:本项目安全员何婷婷在贺家坪村委员周边环境改造提升项目中任安全员一职。剩余16家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强制性要求。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 5、对16家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1家单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单位为: 湖北瑞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原因为:投标报价中材料暂估价未响应招标文件。剩余15家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对15家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投标人成本评审,15家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投标人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信誉进行打分。 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打分。 3、依据对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的排序高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4、评标过程结束。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菲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力禹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晶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信用信息、诚信分值查询情况:
招标人代表:刘凯;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卢炫政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9月28日18时0分至2021年10月8日18时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8292713111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6219185 3.行业主管部门: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2585151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2587209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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