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部旅游开发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沈阳市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四环快速路品质提升工程等12个公路项目办理前期手续的函》【沈建计函(2021)93号】的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招标单位: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3 建设地点:沈阳市境内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供全部成果文件(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 招标范围:东部旅游开发大道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及可行性研报告书批复之前部分其他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2.8合同估算值:人民币86.96万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估算值74.76万元,其他12.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资质等级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并须具有:
①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咨询专业应具有“公路”。
3.1.2 企业业绩:
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制工作。
3.1.3 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BBB级及以上等级的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信用报告以信用中国体系下市级以上信用网站备案为准,且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3.1.4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证,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制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24.95.133.74/G2/gfm/login.do?systemId=4028c7b35a8cfff2015a8df8bba001fc)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08日,每日8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适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http://ggzy.shenyang.gov.cn/index.j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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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姚刚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何惧
联系电话:186*****740 ***-********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2021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