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滨海湾新区东宝公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21-10-01 0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公告时间:2021年10月01日至2021年10月25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1001
招标编号:SSABHH********查看详情
建设单位: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滨海湾新区东宝公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工程地址:东莞滨海湾新区东宝公园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查看详情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东莞滨海湾新区东宝公园,占地面积为4.4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园建工程(入口广场、起航广场、公厕、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雨水花园、儿童科技园等)、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小品、绿化工程等。工程投资约8838.01万元。
发包范围:东莞滨海湾新区东宝公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重新招标),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园建工程(入口广场、起航广场、公厕、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雨水花园、儿童科技园等)、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小品、绿化工程(包括乔木、灌木、植被等种植,养护期为12个月)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职称证信息符合本款第3条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登记在牵头人单位)。(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需具备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25日09时30分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21年10月25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0月01日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3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七楼7F6A(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廖富丞****-********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胡腾飞****-********查看详情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格满足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符合);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符合)。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格、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3、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4)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我市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6)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7)其他: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是园林绿化工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投标人负责园林绿化工程部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负责建筑工程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负责实施园林绿化部分的一方;②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要求为: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含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7、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01月0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四。(注:①园林绿化工程是指园林绿化的建设,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备安装及园林绿化配套的小品、花坛、园路、水系、驳岸、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单体单层配套建筑、园林景观桥梁等;②若投标人所提供业绩为单项含园林绿化工程的市政综合工程,则要求对应单项合同金额中的园林绿化工程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联合体投标的,则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具备)。9、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其它: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纸质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电话:****-********查看详情;地址: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1号。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