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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细碎机除尘器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除尘器改造 细碎机 发电

所属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 发布时间 2021/10/13 关键词除尘器改造细碎机发电   近期更新56802项目点击关注“除尘器改造,细碎机,发电”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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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细碎机除尘器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

项目编码:B********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1001

2.采购方式

比质比价

3.投标人资格

1、投标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方近三年(2018年10月-2021年10月)至少具有3台布袋除尘器销售、安装业绩,并且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要求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报价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起5工作日内。

(2)报名证明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5.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须先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bid.xkjt.net)上完成注册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2)提醒事项:注册、审核咨询电话:****-********查看详情。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3)逾期在线响应、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

(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

商务联系人:韩成举(152*****778)刘京航(135*****605

技术联系人:阚世杰(158*****505)

邮编:221000

邮箱:xkfd_85362782@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徐矿电厂路一号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3日

附件一

细碎楼除尘器改造技术协议

一、概述

1.1设备介绍

原电除尘器为转运站立式DCY系列电除尘器,室外布置,采用水冲灰方式清灰,抽尘管道分为两路,一路分布在C9A皮带机,一路分布在C9B皮带机,每路有三个抽尘点分布在皮带机导料槽三个落煤点附近,每路管道各有一个隔离阀,用于切换对哪路皮带除尘。除尘器处理风量为29000立方每小时,设备阻力<250Pa,除尘效率>99.9%,比集尘面积64.3平方。

1.2工作范围

1.2.1对原电除尘器本体及附属设备进行拆除。

1.2.2对原抽负压管道进行修复。

1.2.3在原电除尘器位置安装新的布袋除尘器。

1.3施工工期

设备制作、安装总工期为40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如因甲方设备无法停役检修,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不对乙方进行考核。

二、技术要求

2.1除尘器运行指标

2.1.1除尘器处理烟气量>40000m3/h。

2.1.2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应>99.5%,出口外排粉尘浓度<10mg/m3。

2.1.3距离导料槽1米处煤尘浓度应小于3.5mg/m3《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限制》。

2.2性能要求

2.2.1除尘器采用水冲灰方式清灰。

2.2.2设计应考虑防火及防爆要求。

2.2.3系统设计和运行条件应满足需方对除尘器的技术要求。

2.2.4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需具备防结露装置、电加热装置及二次清灰的功能。

2.2.5除尘器应具有消声装置,保证噪声达标。

2.2.6乙方设计方案要评审后方可供货施工。

2.3设备寿命

除了在正常寿命期内需短期更换的部件外,其他材料和部件在特定的正常运行环境下具有10年的运行设计寿命。

2.4除尘器本体

2.4.1除尘器应能连续运行,壳体不漏风,设计时考虑到防止气穴的形成及煤尘的积聚。

2.4.2除尘器的结构能承受3800Pa的正压和负压。

2.4.3除尘器壳体上应设计检修门,便于观察布袋工作情况及方便更换布袋。

2.4.4除尘器风机应采用防爆风机。

2.4.5除尘器滤袋框架选材强度必须符合标准。焊接处必须平整,不得有毛刺,整体平整。滤袋支撑框架材料采用不锈钢材料。

2.4.6除尘器外购辅机制造要求符合相关设备的制造标准和规范。

2.4.7除尘器壳体内部必须有防腐、保温设施,要能有效防止壳体内部锈蚀及尘气结露。

2.5设备材料要求

2.5.1除尘器壳体采用Q235-A钢制作,壁板厚不能小于4mm,盖板和筋板不能小于6mm,风管板厚不能小于2mm。

2.5.2全部结构焊接和修补焊接,均应遵守规范,应由按等级要求考核合格的焊工进行焊接。

2.5.3除尘器的布袋材料具有憎水、抗静电、阻燃及良好的透气性能。

2.6控制系统

2.6.1卖方为除尘器提供控制柜及其电器元件,控制柜具有防水防尘功能。

2.6.2除尘器的控制功能根据燃煤火力发电厂转运站除尘的典型工况配置。

2.6.3控制柜能对除尘器所有设备进行程序控制,并能实现集控室远程启停操作。

2.6.4除尘器与皮带电动机联动,并做到同时启动,滞后停机。

2.6.5单路皮带运行时,连锁打开运行皮带机抽负压管道隔离阀,关闭停止皮带机抽负压管道隔离阀,两条皮带机同时运行时,两路抽负压管道隔离阀全部打开。

2.7除尘器的设计、制造、包装及安装应以下标准及规范中的有关要求及本技术要求。

2.7.1DL5187.2-2004-T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第二部分;煤尘防治

2.7.2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规定

2.7.3DL5454-2012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

2.7.4GB12138-1989袋式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

2.7.5GB12625-1990袋式除尘器用滤料及滤袋技术要求

三、供货范围

3.1布袋除尘器一台

3.2原抽负压管道修复材料

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

四、验收标准及质量保证

4.1验收标准

设备经过一个月运行后,由甲方组织,甲乙双方带现场对设备进行性能测试,布袋除尘器正常运行时,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应大于99.5%,出口外排粉浓度应小于30mg/m3,距离导料槽1米处的煤尘浓度不大于3.5mg/m3。

4.2质量保证

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质量保证期设为自安装调试结束正常投用后的2年,除尘器内的布袋质保期为3年。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后所发生的故障(包括滤袋更换)全部由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乙方应保证2年内除尘器的正常运行并达到除尘的设计值。

五、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入厂所需的授权和培训。

5.1.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入厂、施工相关手续,提供备品备件。

5.1.3甲方负责对整个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如果甲方调整了工作进度或工作内容等,甲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相应的调整。

5.1.4甲方负责乙方与甲方其他相关部门的接口、联络和协调工作。

5.1.5甲方对执行本项目现场人员的工作安全等进行监督,但不因此减轻乙方所负的相应责任。

5.1.6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检查和监督乙方的作业现场,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度提出调整,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5.1.7甲方有权在发现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程序或管理要求时发出整改通知,在现场工作中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严重隐患时发出停工令,乙方必须遵守,并进行调查和采取合适的纠正行动。

5.1.8甲方负责提供检修过程中所需要的图纸资料及质量标准,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修质量验收。

5.1.9甲方协调安排脚手架的搭设、拆除,保温和彩钢皮的拆除与恢复。

5.1.10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需提前10-15日通知乙方)。

5.2乙方职责

5.2.1乙方负责确保按甲方计划进度要求及时优质完成项目任务。乙方指定一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合同项目的乙方人员管理、质量和进度控制、人力资源配置、安全监督等工作;负责与甲方的协调及联系,并保证整个合同期间其通讯畅通,随时可以联系。

5.2.2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服务内容及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并提供完备和可操作性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环保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

5.2.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程序和技术程序的要求,提供服务范围内的服务。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工作,没有约定和要求的按照相应的电力建设检修及验收技术规范进行检修,如有变动,应征得甲方或设备厂家的同意方可执行。

5.2.4在项目准备和实施工作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管理程序、技术程序及相关培训和考核要求,同时还必须遵守甲方其它各项管理制度。

5.2.5乙方需对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失误负责。

5.2.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资料、文件(电子或纸质版)、设备、专用工器具、材料等带出甲方工地。

5.2.7乙方负责其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程序和安全作业规程,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指导。

5.2.8乙方应遵守甲方防疫工作规定。

5.2.9对于甲方提出因被证明资质不合格或不能进行其工作和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范需要更换、撤离的人员,乙方必须给予配合。

5.2.10相关检修完成后,地面、设备卫生及时清理,见地板、设备本色。

5.2.11检修人员入厂后需进行安规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5.2.12乙方检修所用的全部工器具,专用工器具必须检验合格并接受甲方安全人员检查,并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2.13乙方投标报价应包含此施工产生的一切费用,且投标报价为税前报价,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5.2.14乙方应自备此工程所需全部工器具(含枕木)。

5.2.15遵守甲方防疫工作要求。

5.2.16施工现场应使用塑料布、胶皮、木板三层铺设,并设置围栏。

六、设备交付安装时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6.1制造厂图纸2份,提供电子版1份

6.2设备交货清单及装箱清单1份

6.3产品使用说明书2份,提供电子版1份

6.4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附件二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发包方: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双方已签订了项目承包合同。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总则

1、双方共同遵守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里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2、双方按照各自安全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情形。

3、本管理协议期限与承包合同履行期限一致。

二、甲方安全管理职责

1、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查,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证书等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2、负责乙方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乙方职业健康、劳动保护执行情况,监督乙方安全教育培训。依规对外包外委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并有权对外包外委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考核。

3、对乙方进行入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性生产区域安全告知,技术交底和安全告知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审查或参与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或措施;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

4、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和环境,做好运行设备隔断,协助乙方做好工程施工区域、其它检修区域的隔离工作,根据施工要求向乙方书面告知发包项目相关设施设备、地下管线、现场安全设施布置情况、逃生通道等基本情况。高风险、施工区域环境复杂等特殊作业,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监护。

5、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主要岗位人员不称职的有权提出调整或更换。

三、乙方安全管理职责

1、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配齐项目管理、安全及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所从事工程的国家、行业以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向甲方提供承包项目人员名册、相关管理人员资格证、任命证明,特种作业证书复印件,乙方所有作业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情况、工种、保险;主要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清单等相关资料。安全防护用具、工器具、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应具有合格证明,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3、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配置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作业人员进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的培训,保存培训记录;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按要求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办理保额不低于5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

4、作业人员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非特殊技术性的工作,现场施工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具备初中以上学历,所有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证明,不得有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禁忌症,遵守甲方防疫有关要求。

5、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种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时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并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其他变更人员必须提前告之甲方,未经安全培训、资格审查合格不得上岗。

6、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及高危作业应急处置预案报甲方审核、批准、备案后实施,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7、项目开工前乙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于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起吊、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等危险性较大作业,事先应做好专门安全交底和安全措施,专人监护。

8、按照甲方安全管理要求履行开工审批手续,获得甲方许可后方可开工。需要甲方监护的工作,失去有效监护不得工作。

9、作业前乙方安全负责人要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并书面签字确认。

10、在甲方生产系统上作业,乙方必须在办理工作票后方可开展工作,严禁无票作业;严禁擅自超范围施工。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在其相关的区域内工作和行走,不得擅自到甲方升压站、油泵房、氢站、集控室等重要生产场所,不得擅自动碰与工作无关的甲方生产设备。

11、施工区域应按照规定在项目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项目用电必须在甲方指定位置接线,并由有资质人员进行搭接。

11、若需厂内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不得使用未经检验、私自改装等非法车辆。

13、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立即整改。

14、现场工作必须服从甲方环保管理要求,出现灰渣、废油、污水、化学制剂等污染物处置的情况必须及时联系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妥善处置,严禁出现灰尘、废气、废液等无组织排放情况。

15、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当立即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16、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事件,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或者安全管理混乱、“三违”现象普遍的乙方,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由乙方原因发生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

17、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乙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报告。乙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如实地向甲方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18、不准在皮带上翻越,只准在公司指定施工区域工作。其他皮带启动时,应及时远离启动皮带。不准将任何工具、材料放在相邻非施工皮带区域。

四、检查与考核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管理协议和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经济处罚,由乙方上交甲方财务或由甲方加倍从应付乙方工程劳务款项中扣除。

2、甲方有权按照上级规定对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济处罚。乙方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罚款2000元/人次;乙方发生重伤事故的罚款2万元/人次;乙方发生死亡事故的罚款10万元/人次。

合同附件:施工环境保护协议

1、目的:

为贯彻执行“保护环境,预防为主”的环保工作方针,规范公司内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履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要求,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双方的环保管理职责,保证各项工程环保施工,特签署本环保协议,甲乙双方应认真落实本协议内容。

2、双方职责:

2.1甲方

2.1.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环保法规、政策要求和公司的环保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环保隐患如实记录并有权给予口头警告、发出书面整改、罚款等;

2.1.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2.1.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公司员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环保责任。按照乙方提供的已识别施工中的污染源和环境因素进行相应控制监督;

2.1.4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环境事故或其他相关方的投诉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关调查或处理。在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对环境事故进行处理时,甲方应主动配合协调乙方接受处理;

2.1.5如施工现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甲方发包的项目施工队同时施工,甲方制定牵头施工队签订书面环保协议。

2.2乙方:

2.2.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以及甲方的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文件;

2.2.2服从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环保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全面遵守合同和本协议的规定;

2.2.3在施工前制定环保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后,在施工过程中实施;

2.2.4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和环保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分包单位的环保管理全面负责;

2.2.5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1小时内如实的向甲方报告事故;

2.2.6乙方应对施工中的重要污染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以满足《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2.7乙方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必须确保100%培训上岗;
2.2.8乙方对施工产生的垃圾等需要处理的,必须找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提供资质证明给甲方审查,不得随意排放或找无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按照国家对危废的管理要求执行);

2.2.9乙方对施工场所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施工污水排放和噪声排放满足环保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排放要求,无居民投诉。其中施工阶段排放指标:土石方噪声排放:昼≤50dB,夜≤50dB;打桩噪声排放:昼≤50dB,夜禁止施工;结构噪声排放:昼≤50dB,夜≤50dB;装修噪声排放:昼≤50dB,夜≤50dB;

2.2.10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环保情况,接受工程监理和甲方的环保监督检查;

2.2.11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的本方、甲方、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行政处罚、环境修复、应急救援等相关费用,承担全部责任;

2.2.11乙方有义务接受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对环境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等工作。

3、环境保护管理协议:

3.1乙方应设置现场施工环保负责人,对施工环保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环保施工的检查,共同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

3.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严格遵守环保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环保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环保事故,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行政处罚、环境修复、应急救援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3.3乙方有责任教育监督员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做到环保施工;

3.4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环保防护措施,承担因自身环保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实施救援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保工作。乙方必须在所施工现场设置环保警示标语及围护,如因施工产生的废油、渣、垃圾等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乙方需2小时内完成修复并对因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3.6乙方在施工前应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施工粉尘、废气、废水、噪声、废弃物进行识别,排放处理应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3.7乙方在使用危险化学品及相关有机溶剂进行施工时,应做好充份的环保防护措施,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施工人员应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需满足通风要求,电器工具应防火防爆;施工现场禁止堆放大量的危险化学品,施工结束后应急时清理。

3.8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出口、不得影响人员通行,施工垃圾每天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4、违约条款:

为提高施工过程的自觉遵守条款要求,增强环保管理意识,乙方同意遵守以下违约条款,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甲方依据乙方违约行为的程度在违约金区间内进行确定:

4.1检查出的环保隐患未按甲方要求整改,乙方需承担5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在整改期内的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全部责任;

4.2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在施工场所没有做好物料堆放规划及管理工作,施工垃圾未及时收集处理的,乙方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4.3乱挪、乱用、毁坏环保设施的,乙方需承担500元的违约金,并对毁坏的器材给予修复或照价赔偿。

4.4乙方若存在非法使用、加工、改造、制造不具备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的情况,责令其整改,并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4.5乙方违规排放污染物,甲方有权责令其整改,并要求其承担1000-5000元的违约金,由此而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执行2.2.11条款。

5、其它:

5.1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5.2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必须盖有双方公司公章,各自分别保存一份。

5.3本协议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细碎机除尘器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

项目编码:B********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1001

2.采购方式

比质比价

3.投标人资格

1、投标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方近三年(2018年10月-2021年10月)至少具有3台布袋除尘器销售、安装业绩,并且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要求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报价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起5工作日内。

(2)报名证明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5.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须先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bid.xkjt.net)上完成注册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2)提醒事项:注册、审核咨询电话:****-********查看详情。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3)逾期在线响应、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

(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

商务联系人:韩成举(152*****778)刘京航(135*****605

技术联系人:阚世杰(158*****505)

邮编:221000

邮箱:xkfd_85362782@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徐矿电厂路一号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3日

附件一

细碎楼除尘器改造技术协议

一、概述

1.1设备介绍

原电除尘器为转运站立式DCY系列电除尘器,室外布置,采用水冲灰方式清灰,抽尘管道分为两路,一路分布在C9A皮带机,一路分布在C9B皮带机,每路有三个抽尘点分布在皮带机导料槽三个落煤点附近,每路管道各有一个隔离阀,用于切换对哪路皮带除尘。除尘器处理风量为29000立方每小时,设备阻力<250Pa,除尘效率>99.9%,比集尘面积64.3平方。

1.2工作范围

1.2.1对原电除尘器本体及附属设备进行拆除。

1.2.2对原抽负压管道进行修复。

1.2.3在原电除尘器位置安装新的布袋除尘器。

1.3施工工期

设备制作、安装总工期为40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如因甲方设备无法停役检修,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不对乙方进行考核。

二、技术要求

2.1除尘器运行指标

2.1.1除尘器处理烟气量>40000m3/h。

2.1.2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应>99.5%,出口外排粉尘浓度<10mg/m3。

2.1.3距离导料槽1米处煤尘浓度应小于3.5mg/m3《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限制》。

2.2性能要求

2.2.1除尘器采用水冲灰方式清灰。

2.2.2设计应考虑防火及防爆要求。

2.2.3系统设计和运行条件应满足需方对除尘器的技术要求。

2.2.4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需具备防结露装置、电加热装置及二次清灰的功能。

2.2.5除尘器应具有消声装置,保证噪声达标。

2.2.6乙方设计方案要评审后方可供货施工。

2.3设备寿命

除了在正常寿命期内需短期更换的部件外,其他材料和部件在特定的正常运行环境下具有10年的运行设计寿命。

2.4除尘器本体

2.4.1除尘器应能连续运行,壳体不漏风,设计时考虑到防止气穴的形成及煤尘的积聚。

2.4.2除尘器的结构能承受3800Pa的正压和负压。

2.4.3除尘器壳体上应设计检修门,便于观察布袋工作情况及方便更换布袋。

2.4.4除尘器风机应采用防爆风机。

2.4.5除尘器滤袋框架选材强度必须符合标准。焊接处必须平整,不得有毛刺,整体平整。滤袋支撑框架材料采用不锈钢材料。

2.4.6除尘器外购辅机制造要求符合相关设备的制造标准和规范。

2.4.7除尘器壳体内部必须有防腐、保温设施,要能有效防止壳体内部锈蚀及尘气结露。

2.5设备材料要求

2.5.1除尘器壳体采用Q235-A钢制作,壁板厚不能小于4mm,盖板和筋板不能小于6mm,风管板厚不能小于2mm。

2.5.2全部结构焊接和修补焊接,均应遵守规范,应由按等级要求考核合格的焊工进行焊接。

2.5.3除尘器的布袋材料具有憎水、抗静电、阻燃及良好的透气性能。

2.6控制系统

2.6.1卖方为除尘器提供控制柜及其电器元件,控制柜具有防水防尘功能。

2.6.2除尘器的控制功能根据燃煤火力发电厂转运站除尘的典型工况配置。

2.6.3控制柜能对除尘器所有设备进行程序控制,并能实现集控室远程启停操作。

2.6.4除尘器与皮带电动机联动,并做到同时启动,滞后停机。

2.6.5单路皮带运行时,连锁打开运行皮带机抽负压管道隔离阀,关闭停止皮带机抽负压管道隔离阀,两条皮带机同时运行时,两路抽负压管道隔离阀全部打开。

2.7除尘器的设计、制造、包装及安装应以下标准及规范中的有关要求及本技术要求。

2.7.1DL5187.2-2004-T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第二部分;煤尘防治

2.7.2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规定

2.7.3DL5454-2012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

2.7.4GB12138-1989袋式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

2.7.5GB12625-1990袋式除尘器用滤料及滤袋技术要求

三、供货范围

3.1布袋除尘器一台

3.2原抽负压管道修复材料

四、验收标准及质量保证

4.1验收标准

设备经过一个月运行后,由甲方组织,甲乙双方带现场对设备进行性能测试,布袋除尘器正常运行时,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应大于99.5%,出口外排粉浓度应小于30mg/m3,距离导料槽1米处的煤尘浓度不大于3.5mg/m3。

4.2质量保证

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质量保证期设为自安装调试结束正常投用后的2年,除尘器内的布袋质保期为3年。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后所发生的故障(包括滤袋更换)全部由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乙方应保证2年内除尘器的正常运行并达到除尘的设计值。

五、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入厂所需的授权和培训。

5.1.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入厂、施工相关手续,提供备品备件。

5.1.3甲方负责对整个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如果甲方调整了工作进度或工作内容等,甲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相应的调整。

5.1.4甲方负责乙方与甲方其他相关部门的接口、联络和协调工作。

5.1.5甲方对执行本项目现场人员的工作安全等进行监督,但不因此减轻乙方所负的相应责任。

5.1.6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检查和监督乙方的作业现场,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度提出调整,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5.1.7甲方有权在发现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程序或管理要求时发出整改通知,在现场工作中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严重隐患时发出停工令,乙方必须遵守,并进行调查和采取合适的纠正行动。

5.1.8甲方负责提供检修过程中所需要的图纸资料及质量标准,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修质量验收。

5.1.9甲方协调安排脚手架的搭设、拆除,保温和彩钢皮的拆除与恢复。

5.1.10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需提前10-15日通知乙方)。

5.2乙方职责

5.2.1乙方负责确保按甲方计划进度要求及时优质完成项目任务。乙方指定一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合同项目的乙方人员管理、质量和进度控制、人力资源配置、安全监督等工作;负责与甲方的协调及联系,并保证整个合同期间其通讯畅通,随时可以联系。

5.2.2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服务内容及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并提供完备和可操作性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环保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

5.2.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程序和技术程序的要求,提供服务范围内的服务。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工作,没有约定和要求的按照相应的电力建设检修及验收技术规范进行检修,如有变动,应征得甲方或设备厂家的同意方可执行。

5.2.4在项目准备和实施工作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管理程序、技术程序及相关培训和考核要求,同时还必须遵守甲方其它各项管理制度。

5.2.5乙方需对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失误负责。

5.2.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资料、文件(电子或纸质版)、设备、专用工器具、材料等带出甲方工地。

5.2.7乙方负责其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程序和安全作业规程,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指导。

5.2.8乙方应遵守甲方防疫工作规定。

5.2.9对于甲方提出因被证明资质不合格或不能进行其工作和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范需要更换、撤离的人员,乙方必须给予配合。

5.2.10相关检修完成后,地面、设备卫生及时清理,见地板、设备本色。

5.2.11检修人员入厂后需进行安规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5.2.12乙方检修所用的全部工器具,专用工器具必须检验合格并接受甲方安全人员检查,并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2.13乙方投标报价应包含此施工产生的一切费用,且投标报价为税前报价,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5.2.14乙方应自备此工程所需全部工器具(含枕木)。

5.2.15遵守甲方防疫工作要求。

5.2.16施工现场应使用塑料布、胶皮、木板三层铺设,并设置围栏。

六、设备交付安装时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6.1制造厂图纸2份,提供电子版1份

6.2设备交货清单及装箱清单1份

6.3产品使用说明书2份,提供电子版1份

6.4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附件二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发包方: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双方已签订了项目承包合同。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总则

1、双方共同遵守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里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2、双方按照各自安全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情形。

3、本管理协议期限与承包合同履行期限一致。

二、甲方安全管理职责

1、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查,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证书等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2、负责乙方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乙方职业健康、劳动保护执行情况,监督乙方安全教育培训。依规对外包外委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并有权对外包外委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考核。

3、对乙方进行入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性生产区域安全告知,技术交底和安全告知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审查或参与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或措施;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

4、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和环境,做好运行设备隔断,协助乙方做好工程施工区域、其它检修区域的隔离工作,根据施工要求向乙方书面告知发包项目相关设施设备、地下管线、现场安全设施布置情况、逃生通道等基本情况。高风险、施工区域环境复杂等特殊作业,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监护。

5、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主要岗位人员不称职的有权提出调整或更换。

三、乙方安全管理职责

1、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配齐项目管理、安全及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所从事工程的国家、行业以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向甲方提供承包项目人员名册、相关管理人员资格证、任命证明,特种作业证书复印件,乙方所有作业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情况、工种、保险;主要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清单等相关资料。安全防护用具、工器具、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应具有合格证明,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3、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配置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作业人员进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的培训,保存培训记录;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按要求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办理保额不低于5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

4、作业人员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非特殊技术性的工作,现场施工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具备初中以上学历,所有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证明,不得有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禁忌症,遵守甲方防疫有关要求。

5、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种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时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并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其他变更人员必须提前告之甲方,未经安全培训、资格审查合格不得上岗。

6、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及高危作业应急处置预案报甲方审核、批准、备案后实施,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7、项目开工前乙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于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起吊、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等危险性较大作业,事先应做好专门安全交底和安全措施,专人监护。

8、按照甲方安全管理要求履行开工审批手续,获得甲方许可后方可开工。需要甲方监护的工作,失去有效监护不得工作。

9、作业前乙方安全负责人要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并书面签字确认。

10、在甲方生产系统上作业,乙方必须在办理工作票后方可开展工作,严禁无票作业;严禁擅自超范围施工。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在其相关的区域内工作和行走,不得擅自到甲方升压站、油泵房、氢站、集控室等重要生产场所,不得擅自动碰与工作无关的甲方生产设备。

11、施工区域应按照规定在项目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项目用电必须在甲方指定位置接线,并由有资质人员进行搭接。

11、若需厂内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不得使用未经检验、私自改装等非法车辆。

13、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立即整改。

14、现场工作必须服从甲方环保管理要求,出现灰渣、废油、污水、化学制剂等污染物处置的情况必须及时联系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妥善处置,严禁出现灰尘、废气、废液等无组织排放情况。

15、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当立即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16、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事件,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或者安全管理混乱、“三违”现象普遍的乙方,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由乙方原因发生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

17、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乙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报告。乙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如实地向甲方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18、不准在皮带上翻越,只准在公司指定施工区域工作。其他皮带启动时,应及时远离启动皮带。不准将任何工具、材料放在相邻非施工皮带区域。

四、检查与考核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管理协议和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经济处罚,由乙方上交甲方财务或由甲方加倍从应付乙方工程劳务款项中扣除。

2、甲方有权按照上级规定对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济处罚。乙方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罚款2000元/人次;乙方发生重伤事故的罚款2万元/人次;乙方发生死亡事故的罚款10万元/人次。

合同附件:施工环境保护协议

1、目的:

为贯彻执行“保护环境,预防为主”的环保工作方针,规范公司内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履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要求,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双方的环保管理职责,保证各项工程环保施工,特签署本环保协议,甲乙双方应认真落实本协议内容。

2、双方职责:

2.1甲方

2.1.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环保法规、政策要求和公司的环保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环保隐患如实记录并有权给予口头警告、发出书面整改、罚款等;

2.1.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2.1.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公司员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环保责任。按照乙方提供的已识别施工中的污染源和环境因素进行相应控制监督;

2.1.4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环境事故或其他相关方的投诉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关调查或处理。在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对环境事故进行处理时,甲方应主动配合协调乙方接受处理;

2.1.5如施工现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甲方发包的项目施工队同时施工,甲方制定牵头施工队签订书面环保协议。

2.2乙方:

2.2.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以及甲方的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文件;

2.2.2服从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环保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全面遵守合同和本协议的规定;

2.2.3在施工前制定环保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后,在施工过程中实施;

2.2.4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和环保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分包单位的环保管理全面负责;

2.2.5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1小时内如实的向甲方报告事故;

2.2.6乙方应对施工中的重要污染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以满足《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2.7乙方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必须确保100%培训上岗;
2.2.8乙方对施工产生的垃圾等需要处理的,必须找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提供资质证明给甲方审查,不得随意排放或找无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按照国家对危废的管理要求执行);

2.2.9乙方对施工场所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施工污水排放和噪声排放满足环保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排放要求,无居民投诉。其中施工阶段排放指标:土石方噪声排放:昼≤50dB,夜≤50dB;打桩噪声排放:昼≤50dB,夜禁止施工;结构噪声排放:昼≤50dB,夜≤50dB;装修噪声排放:昼≤50dB,夜≤50dB;

2.2.10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环保情况,接受工程监理和甲方的环保监督检查;

2.2.11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的本方、甲方、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行政处罚、环境修复、应急救援等相关费用,承担全部责任;

2.2.11乙方有义务接受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对环境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等工作。

3、环境保护管理协议:

3.1乙方应设置现场施工环保负责人,对施工环保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环保施工的检查,共同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

3.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严格遵守环保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环保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环保事故,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行政处罚、环境修复、应急救援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3.3乙方有责任教育监督员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做到环保施工;

3.4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环保防护措施,承担因自身环保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实施救援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保工作。乙方必须在所施工现场设置环保警示标语及围护,如因施工产生的废油、渣、垃圾等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乙方需2小时内完成修复并对因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3.6乙方在施工前应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施工粉尘、废气、废水、噪声、废弃物进行识别,排放处理应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3.7乙方在使用危险化学品及相关有机溶剂进行施工时,应做好充份的环保防护措施,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施工人员应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需满足通风要求,电器工具应防火防爆;施工现场禁止堆放大量的危险化学品,施工结束后应急时清理。

3.8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出口、不得影响人员通行,施工垃圾每天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4、违约条款:

为提高施工过程的自觉遵守条款要求,增强环保管理意识,乙方同意遵守以下违约条款,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甲方依据乙方违约行为的程度在违约金区间内进行确定:

4.1检查出的环保隐患未按甲方要求整改,乙方需承担5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在整改期内的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全部责任;

4.2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在施工场所没有做好物料堆放规划及管理工作,施工垃圾未及时收集处理的,乙方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4.3乱挪、乱用、毁坏环保设施的,乙方需承担500元的违约金,并对毁坏的器材给予修复或照价赔偿。

4.4乙方若存在非法使用、加工、改造、制造不具备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的情况,责令其整改,并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4.5乙方违规排放污染物,甲方有权责令其整改,并要求其承担1000-5000元的违约金,由此而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执行2.2.11条款。

5、其它:

5.1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5.2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必须盖有双方公司公章,各自分别保存一份。

5.3本协议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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