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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关于FZ2014JZX002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吊车采购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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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 发布时间 2014/1/26
招标业主福州市公路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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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FZ2014JZX002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吊车采购的招标公告 FZ2014JZX002 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受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委托,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吊车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Z2014JZX002
2、招标项目: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吊车采购。
3、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详见附后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本项目 合同包1的最高限价为825000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此范围的将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6、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02月09日17:30,投标人直接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查看标书。
7、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其中: 合同包1保证金为8000元。并保证开标前一日17:3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采购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确认在技术部分评分完后,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确认,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www.ccgp-fujian.gov.cn或http://www.fjzfcg.gov.cn/或http://www.fzzfcg.gov.cn/或http://www.fzgpc.cn等)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2月10日 09:45: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同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州市政府采购网电子化招投标平台。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02月10日 09:45:00 (北京时间),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采购机构: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邮编:350001
项目联系人:陈尧莉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开户名称: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深圳平安银行福州分行
账号:********查看详情32615
财务联系人:张宁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fzzfcg.gov.cn/
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招标编号:FZ2014JZX002批 复 号:2013年榕财采计(212-1)号项目名称: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吊车采购采 购 人: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1月 目 录第一章谈判邀请2谈判邀请公告2第二章报价人须知5一、说明8二、谈判(报价)文件9三、谈判(报价)文件的编写10四、谈判(报价)文件的提交13五、谈判程序14六、谈判(报价)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七、定标、签订合同与验收20八、谈判项目的监督21第四章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25第五章谈判(报价)文件格式28封面格式:28目录29一、第一次报价表30第二次报价表311、报价书35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73、开标一览表384、报价分项报价表395、售后服务承诺书407、安装、技术培训承诺书428、报价人实力439、所投产品生产商实力4310、业绩(若有)4311、报价保证金(扫描上传)4312、其他证明文件43五、附加部分44 第一章谈判邀请谈判邀请公告受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委托,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吊车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1、谈判编号:FZ2014JZX0022、谈判项目: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吊车采购。3、谈判内容及主要要求:吊车。详见附后的谈判货物(服务)一览表,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4、报价人的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报价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5、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825000元。报价人的报价超过此范围的将导致该报价被拒绝。6、网上报名时间:详见招标公告。7、谈判文件售价:本次谈判文件售价为0元。8、报价保证金:报价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报价保证金,其中:合同包1保证金8000元;并保证开标前一日17:3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报价保证金转账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采购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报价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确认在技术部分评分完后,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报价保证金不予确认,报价将被拒绝。9、报价人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采购机构,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www.ccgp-fujian.gov.cn或http://www.fjzfcg.gov.cn/或http://www.fzzfcg.gov.cn/等)上公布,请潜在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11、报价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报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纸质报价文件送达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同时将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福州市政府采购网电子化招报价平台。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2、开标时间及地点: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3、采购代理机构: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邮编:350001项目联系人:陈尧莉联系电话:0591-********查看详情传真:****-********查看详情开户名称: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深圳平安银行福州分行账号:********查看详情32615财务联系人:张宁联系电话:****-********查看详情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fzzfcg.gov.cn/ 谈判货物一览表合同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数量预算金额(元)交货期11吊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主要技术服务要求)1辆825000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上牌等工作,并将吊车运送至指定的地点。备注:1、报价人须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2、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3、报价人报价时须详细标明报价货物的品牌、型号以及对应的详细配置说明(招标项目中若有台式计算机的,台式计算机主机与显示器须分别列明品牌、型号)。本次所采购的台式计算机、电视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报价无效。需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并标明报价产品所在位置(台式计算机应另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表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并标明报价产品所在位置),加盖报价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4、报价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报价人还应保证招标采购单位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报价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报价人应赔偿该损失。 5、若报价人所提供的产品为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非正规正版产品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其报价无效,招标采购单位除不退还其报价保证金外,还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第二章报价人须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报价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容11.1项目名称: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吊车采购采购人名称: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项目内容:吊车采购项目编号:FZ2014JZX00223.1合同包1投标人资格标准: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须提供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及服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3)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4)所投产品应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且能够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报牌,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公告的网页截图,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或签名,并有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11.1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期结束后 90 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谈判(报价)文件被拒绝。4谈判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接收人: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报价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开标时间: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开标地点: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512.1报价保证金:报价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报价保证金,其中:合同包1保证金8000元,并保证开标前一日17:3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报价保证金转账时必须注明所报价的招标编号,采购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报价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确认在技术部分评分完后,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报价保证金不予确认,报价将被拒绝。619.6评标标准和方法:本次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产品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确定成交候选人。7招标服务费: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招标服务费,请报价人报价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8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9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明细报价不能超过每个明细品目的预算上限单价)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25000元。10本次采购未进行进口产品审核,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报价(根据财库[2007]119号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具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1付款方式本合同包1付款方式:(1)设备安装并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95%;(2)验收合格后设备正常运行12个月后付合同总金额的5%;(3)具体付款方式按照财政局国库支付有关规定。12无效报价及废标具体条款的对应序号无效报价条款:报价人须知说明部分序号20.3、序号22.8。废标条款:报价人须知说明部分序号14.7、序号22.4。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13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9号)的规定,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报价人所报价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报价无效。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2)合同包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报价产品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10%的价格扣除。(说明:根据榕财采[2010]29号文件要求,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3)根据榕政综〔2013〕154号文件,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合同包中,若投标产品被列入2014年《福州市名优产品名单》的,按照以下公式进行价格扣除: 扣除价格=同一合同包内福州名优产品报价×10%;(4)报价人所投产品为以上(1)至(3)点清单目录内产品的,应于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或福建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2012年福州名优产品目录》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14中小企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因此本项目将给予该产品6%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榕财采[2012]17号文件精神,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依法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2%-3%的价格扣除。因此本项目将给予该合同金额2%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符合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企业属小、微型企业的证明材料。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具体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即福州市公路局物资供应处。2.2 “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3 “报价人”系指购买了本谈判文件(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无需购买),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谈判(报价)文件的制造商或经销商。2.4 “货物”系指卖方按谈判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 “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售后服务、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 合格的报价人3.1合格的报价人:(1)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合格的报价人是指:(a)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h)报价人应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报价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或签名,并有原件备查。3.2 报价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3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谈判(报价)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 报价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报价人有责任对以上3.3和3.4的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报价被拒绝。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报价人代表在本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报价。4. 报价费用4.1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向报价人收取招标服务费。4.2报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报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3在任何情况下,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对报价人发生的这些费用不承担义务和责任。二、谈判(报价)文件5. 谈判(报价)文件的组成5.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⑴ 报价邀请⑵ 报价人须知 ⑶ 谈判内容及要求⑷ 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⑸ 谈判(报价)文件格式6. 谈判文件的澄清6.1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谈判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递交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视情况在报价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报价人,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7. 谈判文件的修改7.1至报价截止日期前3日历日,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主动或依报价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谈判文件,同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传真)形式按报价人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通知所有已购买标书的报价人;报价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若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该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但本谈判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 为使报价人在准备谈判(报价)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谈判文件的修改,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可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报价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报价人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谈判(报价)文件的编写8. 要求8.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谈判(报价)文件。谈判(报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8.2报价人只能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9. 谈判(报价)文件语言9.1谈判(报价)文件应用中文书写。谈判(报价)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 谈判(报价)文件的组成(纸质报价文件格式应与电子报价响应模版一致,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一)开标一览表(二)资格性证明部分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文件2、报价人的资格声明3、政府采购节能清单、3C认证等资格证明文件4、其他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三)符合性证明部分1、报价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开标一览表4、报价分项报价表5、售后服务承诺书6、质保承诺书7、安装、技术培训计划8、报价人实力9、所投产品生产商实力10、业绩(若有)11、报价保证金(扫描上传)12、其他证明文件(四)技术部分(按电子报价响应模版中技术部分格式填写)(五)附加部分(1)、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2)、福州名优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3)、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11. 报价有效期11.1谈判(报价)文件从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报价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谈判(报价)文件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报价人应在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报价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报价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谈判(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 谈判保证金12.1谈判保证金为谈判(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报价保证金:报价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报价保证金,其中:合同包1保证金8000元,并保证开标前一日17:3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报价保证金转账时必须注明所报价的招标编号,采购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报价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确认在技术部分评分完后,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报价保证金不予确认,报价将被拒绝。12.3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报价人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2.5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报价人,到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成交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到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12.6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报价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12.7发生以下情况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报价人开标后且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或虚假承诺;(2)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报价资料;(3)不接受谈判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报价价格有误之处的修正;(4)恶意干扰招报价活动,不听劝阻的;(5)如果成交人未能做到:按成交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或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报价)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3. 谈判(报价)文件的编制13.1报价人须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及谈判(报价)文件格式编制和上传谈判(报价)文件。(1)电子谈判(报价)文件技术部分、开标一览表编制要求:技术部分、开标一览表所有内容不得有体现报价人名称、具体人名、电话号码、页眉、页脚、报价人的成功案例等可以判定报价人的内容,上传电子谈判(报价)文件技术部分、开标一览表时,应将其隐藏;文字部分必须选用宋体四号黑色字体,并详细填写报价产品技术参数相关内容、正负偏离表,所有内容不得使用底色、边框、特殊符号等标识做修饰,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加盖报价人公章或体现报价人信息。(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2)电子谈判(报价)文件的其他部分(含资格性证明部分、符合性证明部分、商务部分及附加部分等)应当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并标明招标编号、报价人名称、报价项目名称等字样。(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3)报价人在上传电子谈判(报价)文件的同时提交纸质谈判(报价)文件一份,纸质谈判(报价)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纸质谈判(报价)文件与电子谈判(报价)文件的资格性证明部分、符合性证明部分及商务部分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将被视为无效报价;纸质谈判(报价)文件与电子谈判(报价)文件的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必须一致,但电子谈判(报价)文件的技术部分必须符合本须知第13.1.(1)条规定。(4)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谈判(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可能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3.3谈判(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4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3.5报价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13.6谈判(报价)文件的纸质正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报价人公章。13.7全套谈判(报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报价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8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编制谈判(报价)文件、谈判(报价)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报价将被拒绝。13.9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中涉及的报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必须要求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报价人报价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四、谈判(报价)文件的提交14.谈判(报价)文件的密封、标记、递交和上传14.1 报价人应将纸质谈判(报价)文件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报价人名称、报价货物名称字样。纸质谈判(报价)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报价被拒绝。14.2 每一密封袋密封处应注明“于年月日 之前(指本项目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报价人公章。14.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谈判(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4.4电子谈判(报价)文件应在报价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14.5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谈判(报价)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谈判(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14.6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谈判(报价)文件。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期后修改谈判(报价)文件的,其报价被拒绝。14.7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报价人不足两家的,本次谈判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谈判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14.8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时间截止前登录www.fzzfcg.gov.cn网站进行电子报价:具体内容包括网上报名、填写保证金,进行评分模版响应、上传谈判(报价)文件等(具体规定见第13条)。否则视为无效报价。14.9所有报价人必须在www.fzzfcg.gov.cn进行注册,并经绑定CA卡后才能进行报价活动。详情请参照办事指南里的《供应商操作手册》。五、谈判程序15. 报价人第一次提交参与谈判(报价)文件15.1报价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8条规定文件组成的参与谈判(报价)文件一份,文件应用中文书写,纸质谈判(报价)文件,电子谈判(报价)文件。15.2文件应由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15.3本次谈判货物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5.4报价人应提交证明其提供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详细描述。15.5 第一次提交参与谈判(报价)文件须以纸质谈判(报价)文件,电子谈判(报价)文件的形式提交。16谈判16.1 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招标人将依据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其合法资格、营业范围、财务和履约能力等。如果报价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所提交的谈判(报价)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16.2 招标人还将确定每一报价人提交的谈判(报价)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文件将不进入谈判阶段。16.3 招标人将邀请通过审查、且有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至谈判现场进行谈判。16.4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应提交本须知第5条规定的谈判保证金后方可进入谈判阶段。16.5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谈判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6.6 在谈判过程中若发现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该报价人的谈判(报价)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7. 报价人第二次提交的谈判(报价)文件17.1 按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交第二次谈判(报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第二次文件将被拒绝。17.2 第二次谈判(报价)文件应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第15条15.1款~15.5款规定,并在第一次所提交谈判(报价)文件基础上进行编制。第二次提交的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在第一次文件中已提交的,该部分在第二次文件中可不重复提供。17.3 第二次提交的谈判(报价)文件以纸质谈判(报价)文件,电子谈判(报价)文件的形式提交。纸质谈判(报价)文件与电子谈判(报价)文件必须一致。六、谈判(报价)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8.开标18.1 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18.2开标由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持,采购人、报价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报价人代表(必须与谈判(报价)文件有权签字人一致)携带身份证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否则其报价无效。18.3开标时由采购机构和报价人的CA卡共同解密已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由招标监督代表和报价人代表检查报价纸质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提交电子报价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由开标会主持人或唱标人宣唱各报价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报价一览表”内容,或采购机构认为需要宣唱的内容。采购机构将对唱标内容进行记录,由报价人代表签字确认。未当场提出异议的(含未确认),均视同认可开标记录和开标活动的其它安排。19.评标委员会与评审原则19.1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3人单数组成,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谈判(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9.2对所有报价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9.3有关谈判(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报价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19.4报价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谈判(报价)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被没收谈判保证金。20. 谈判(报价)文件的初审20.1评委会将对谈判(报价)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谈判(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谈判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20.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谈判(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谈判(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谈判(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报价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谈判(报价)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报价将被拒绝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20.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0.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在对电子谈判(报价)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估之后,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报价人提交的谈判(报价)文件按报价人须知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如果报价人不具备报价资格,不满足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报价将被拒绝。20.3.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谈判(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谈判(报价)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3、14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上传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授权代表应为投标公司的正式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公司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未按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4)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5)谈判(报价)有重大偏差的(具体情形详见22.9)。(6)报价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报价人未按规定对报价进行分项报价。(8)一个报价人不止投一个标。(9)谈判(报价)文件组成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10)谈判(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证明(说明)材料,或伪造相关投标证明(说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决定报价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21.谈判(报价)文件的澄清 21.1 对谈判(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章,并不得超出谈判(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 比较与评价22.1 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报价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按本须知22.8款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谈判(报价)文件进行评估。22.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谈判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报价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报价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22.3 若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报价处理。22.4在谈判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谈判条件的报价人不足两家情形的,本次谈判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谈判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22.5根据闽财购[2008]31号文件,所报价的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精神,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只根据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的外部证据。22.6 评标将按照“质量、服务及价格兼顾”的原则,按照规定对各报价人的谈判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评议过程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2.7采购人将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2.8根据榕财采[2010]29号文件要求,谈判文件应明确列举串通报价的情形,并明确规定存在串通报价情形的,报价无效。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报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报价行为,并做出其报价无效的决定:(1)、不同报价人的谈判文件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不同的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报价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报价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报价保证金、开标的;(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报价行为。22.9报价偏差的具体情形和评价标准。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谈判文件,审查并逐项界定谈判(报价)文件的全部报价偏差。报价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①谈判(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②报价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③谈判(报价)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④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⑤谈判(报价)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⑥谈判(报价)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⑦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谈判(报价)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2)细微偏差。谈判(报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报价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谈判(报价)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报价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法律法规对澄清的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报价人的认定。3个以上(含3个)的累积细微偏差视为技术商务不合格,该报价人不予推荐为成交候选人。22.10根据榕财采[2013]24号文件,招标项目单个合同包内单一品目或报价产品主件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报价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报价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现场确认一家供应商作为有效的报价人:(1)确定报价产品技术指标的唯一性评标委员会应对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报价的各家报价人报价文件的技术指标(参数)部分进行比较审查,如不同报价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参数)描述不一致的,应确定报价产品技术指标(参数)的真实性和唯一性,以符合技术指标(参数)真实性和唯一性的报价人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2)确定有效报价人如不同报价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描述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评议确认符合资格要求和技术商务符合性要求且报价报价最低者为有效报价人。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标准高低、商务服务优劣、技术指标响应情况顺序择优确定。22.11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合同包1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1)合同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①最低报价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②根据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书,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在提交的报价文件全部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满足两家及以上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 供应商。(2)合同包1由评标委员会经综合分析、比较、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并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中,按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则按技术指标从优到劣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招标人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3)合同包1评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如下:(a)报价;(b)交货期及付款方式和条件的偏差;(c)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货能力;(d)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e)配套设备的齐全性;(f)报价人在采购人所在地为其所供货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g)备品及相关服务的费用;(h)货物使用期内的运营费和维保费;(i)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技术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服务的费用;(j)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节能、环保、创新等);(k)报价人的业绩及经营信誉。(4)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报价人的全部报价材料,对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评审,逐一核对报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得仅依据“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做出评价。资格条款和不响应即为无效报价的实质性条款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为该项资格条件或该项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对报价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为该项资格条件或该项实质性要求不响应;其他条款,对报价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报价人进行书面澄清,并以不利于报价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注:所有符合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人均应进行第二次报价,未进行第二次报价或放弃第二次报价的报价人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时以第二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若高于第一次报价应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七、定标、签订合同与验收23.定标准则23.1最低报价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23.2报价人的谈判(报价)文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按谈判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24.成交通知24.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市政府采购中心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报价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24.2《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通知没有成交的报价人。24.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4.4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详见谈判文件第12款规定。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谈判(报价)文件,参照本谈判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人谈判(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没收招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25.2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人的谈判(报价)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谈判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项目验收26.1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对成交人提供的成交产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有异议,但无确凿证据证明的,可在质疑有效期内书面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参加该项目的验收,并将书面申请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采购单位收到申请后,不得拒绝报价人的申请,并应在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验收活动开始前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告知申请参加验收的供应商项目验收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等事项。与成交人报价产品同品牌同一型号的报价人不再参与验收。26.2申请参加验收的供应商在验收现场发现成交供应商以次充好、降低供货标准、变更成交货物等情况的,应当当场提出质疑,并书面向监管部门反映。验收标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及报价响应情况进行,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已对报价产品的细微偏差作出明确描述,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验收方不得以该细微偏差对报价人做不利的抗辩。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并签字,验收报告应于验收工作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备案。八、谈判项目的监督27.谈判项目行政监督部门27.1谈判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进行全程监督。27.2报价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报价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主要规格及技术参数1、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技术指标数量单价限价(元)最高限价(元)1吊车最大额定起重量:≥25吨;国IV排放标准或更优;四节主臂最大起重高度≥33米;360度全回转起吊作业;全液压支腿;功率≥192KW;最高行驶速度≥75km/h;基本臂最大起重力矩≥900KN.M;前、中、后均安装示廓灯,并配备了侧面防护装置。带冬季冷启动预热装置。全车需要脂润滑的部位,全部要达到集中润滑。起升机构可双泵合流。配备称重仪,可通过操纵室内显示屏随时显示起吊重量,当超出允许值时报警。装有溢流阀,液压锁,高度限位器,幅度指示器,稳定器。驾驶室配有冷、暖气空调装置。外观喷漆按省公路管理局要求进行着漆。免征购置税1辆825000825000投标主件:序号1 吊车(二)、其他服务要求1、安装和调试1)由中标方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免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安装调试。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方使用。2)中标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采购方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2、验收标准所有货物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3、验收程序与方法1)出厂检验中标方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投标方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第2款验收标准要求。2)中标方自检货物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要求中标方对所有货物的性能进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采购方提供自检纪录。3)验收与最终验收中标方自检后,中标方与采购人按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不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的需立即进行改换,并通过最终验收。拒不改换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货物最终验收后三个月内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中标方应在24小时内书面同意无条件免费更换货物。4.技术资料要求 货物交货的同时,中标方应随货物向采购方提供不少于以下技术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a.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b.产品验收标准c.技术说明书 d.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e.合同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5.售后服务要求1)中标方应负责在买方所在地办理“车购税”免征手续。能够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报牌。由采购人负责上牌及所需费用,中标人须提供相应材料配合。中标人应对所提供货物提供两年现场免费保修(不得低于生产厂家承诺),终身维护。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中标人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如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中标人无条件换货。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2)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并在23小时内达到现场,在质量保证期一年内出现属设备质量问题,采购人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设备,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3)质保期结束后,中标方仍应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中标方有责任自行维护或在福州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货物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配件成本费,各配件的折扣价格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方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6.培训中标人应免费对采购人技术人员的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专业现场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7.投标人注意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如下几点:1、投标文件报价中包括货物的一切费用。2、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交。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章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合同订立遵循《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法》,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订。 合同号:甲方(采购人):签订地点: 乙方(成交人):签订日期:年 月 日根据甲方申请并经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2013年榕财采计( 212-1)号,甲方委托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谈判编号: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成交人,现依照谈判文件、谈判(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数 量单 价总 价 交货期 合同总金额(大写)(合同总金额包含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人民币 (¥: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2.1交货方式:2.2交货地点: 3、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4、付款方式与条件4.1 主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作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1)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该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2)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时间)支付。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填列。)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填列。)7、验收(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 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8、质量保证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报价人视自身能力在谈判(报价)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9、知识产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违约责任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违约终止合同1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11.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1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2、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其他约定14.1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成交人的谈判(报价)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4.3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第五章谈判(报价)文件格式封面格式: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谈 判(报 价)文 件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报价人名称 :日期 : 目录(纸质报价文件格式应与电子报价响应模版一致,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一)第一次报价表、第二次报价表(二)资格性证明部分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文件2、报价人的资格声明3、政府采购节能清单、3C认证等资格证明文件4、其他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三)符合性证明部分1、报价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开标一览表4、报价分项报价表5、售后服务承诺书6、质保承诺书7、安装、技术培训计划8、报价人实力9、所投产品生产商实力10、业绩11、报价保证金(扫描上传)12、其他证明文件(四)技术部分(按电子报价响应模版中技术部分格式填写)(五)附加部分(1)、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2)、福州名优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3)、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 一、第一次报价表货币单位: 合同包货物名称规格厂家产地品牌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报价保证金备注合同包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注:1.此表应与电子模版中《开标一览表》一致。2.详细报价清单在分项报价表中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货物的数量、品牌和金额。 3.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报价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第二次报价表报价人名称:(全称并) 谈判编号∶货币单位:合同包货物名称规格厂家产地品牌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备注本项目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注:1. 此表应与电子第二次报价表一致。2. 此表应在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此表适用于谈判过程中报价人进行二次报价,报价人应事先准备好第二次报价表并。(谈判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补充说明或承诺等材料也请报价人做好充分准备) 3.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报价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报价人代表签章:日期: 二、资格性证明部分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格证明文件。2、报价人的资格声明3、政府采购节能清单、3C认证等资格证明文件4、其他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参考格式: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文件致 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报 价 人(全称并): 报价人代表签章:日期:(纸质报价文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电子报价文件中个人签章可打字录入,并以企业电子公章为准。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2、报价人的资格声明 1.报价人概况:A.报价人名称:B.注册地址:传真: 电话: 邮编: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 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报价人资格且我方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没有如《谈判文件》第二章第3条中3.3和3.4款所列关联情形。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章: 日期: 年月(纸质报价文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电子报价文件中个人签章可打字录入,并以企业电子公章为准。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3、政府采购节能清单、3C认证等资格证明文件致 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报价产品国家强制认证证书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现附上报价产品为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 报 价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章:日期:(纸质报价文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电子报价文件中个人签章可打字录入,并以企业电子公章为准。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4、其他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致 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 (资质类型)证书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 报 价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纸质报价文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电子报价文件中个人签章可打字录入,并以企业电子公章为准。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三、符合性证明部分1、报价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开标一览表4、报价分项报价表5、售后服务承诺书6、质保承诺书7、安装、技术培训计划8、报价人实力9、所投产品生产商实力10、业绩(若有)11、报价保证金(扫描上传)12、其他证明文件参考格式:1、报价书致: 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报价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人(报价人名称、地址)提交纸质报价文件一份和电子报价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开标一览表中提交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即 (中文表述)。2.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报价人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全部规定,报价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4.报价人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报价文件自开标日起报价有效期为:在谈判文件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6.如果发生谈判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7.报价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8.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人代表签章: 报价人(全称并): 日期: 年月(纸质报价文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电子报价文件中个人签章可打字录入,并以企业电子公章为准。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报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为报价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报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报价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报价人代表: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部门: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报价人代表应为报价公司的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报价公司为报价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扫描上传报价时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报价人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方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接受授权方报价人代表签章:日 期: (纸质报价文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电子报价文件中个人签章可打字录入,并以企业电子公章为准。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 3、开标一览表报价人名称:(全称并) 招标编号∶货币单位:合同包货物名称规格厂家产地品牌数量单价总价报价保证金备注合同包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报价人代表签章:日期:(纸质报价文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电子报价文件中个人签章可打字录入,并以企业电子公章为准。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 4、报价分项报价表报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货币单位: 元序号货物名称1招标货物合同包/品目号2货物名称3原产地4数量、型号、规格5主要产品和标准附件单价6备品备件价7专用工具价8技术服务费9安装调试费10检验培训费11运输费用12保险费用13报价价格14报价总价 元 注: 1.第1栏报价货物合同包/品目号系指“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该货物的合同包/品目号。2.出厂价报价价格=栏目4×5(数量)+栏目6至栏目10的各项费用。3.现场交货报价价格=栏目4×5(数量)+栏目6至栏目12的各项费用。4.此表第14项报价总价若与开标一览表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价格为准。5.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6.选购件价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报价人代表签章: 日期:(纸质报价文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电子报价文件中个人签章可打字录入,并以企业电子公章为准。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 5、售后服务承诺书(报价人根据谈判文件对售后服务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章: 日期: 年月 日(纸质报价文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电子报价文件中个人签章可打字录入,并以企业电子公章为准。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 6、质保承诺书(报价人根据谈判文件对质保期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章: 日期: 年月 日(纸质报价文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电子报价文件中个人签章可打字录入,并以企业电子公章为准。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 7、安装、技术培训承诺书(报价人根据谈判文件对安装、技术培训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报价人代表签章: 日期: 年月 日(纸质报价文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电子报价文件中个人签章可打字录入,并以企业电子公章为准。请各潜在报价人特别注意。)?8、报价人实力9、所投产品生产商实力10、业绩(若有)11、报价保证金(扫描上传)12、其他证明文件四、技术部分(按电子报价响应模版中技术部分格式填写) 五、附加部分(1)、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123456合同包清单产品名称金额本合同包报价占本合同比率(%)相应价格扣除合计注: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清单内产品时, 报价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2.栏目5为栏目3÷栏目4。3.栏目6为每个单项报价报价×根据下表得出的相对应的价格扣除的优惠幅度。(最低评标价法)4.以上属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或福建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5.计算价格扣除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人代表签字: 注: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各评分法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评标方法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比例:优惠幅度最低评标价法10%(含10%)以下给予每个单项报价报价3%的价格扣除10%-30%(含30%)给予每个单项报价报价6%的价格扣除30%-50%(含50%)给予每个单项报价报价8%的价格扣除50%以上给予每个单项报价报价10%的价格扣除综合评分法20%(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20%-50%(含50%)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50%以上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2)、福州名优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123456合同包目录产品名称金额本合同包内名优产品报价合计扣除比例10(%)相应价格扣除注: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目录内产品时, 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2.栏目6为栏目4×栏目5:同一合同包内福州名优产品报价×10%。(最低评标价法)3.以上属福州名优产品的须提供2014年《福州市名优产品名单》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计算价格扣除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代表签字:(3)、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12345合同包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名称金额规定价格扣除(%)相应价格扣除合计注: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时, 报价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2、栏目5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合计价格×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比率的优惠幅度。3、以上属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须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 计算价格扣除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4)、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5)、福州名优产品证明文件(6)、产品生产企业属小、微型企业证明文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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