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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荔湾区电子政务光纤网络租赁项目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发布时间 2014/1/28
招标业主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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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荔湾区电子政务光纤网络租赁项目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拟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荔湾区电子政务光纤网络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查看详情e0"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采购文件">GZIT2013-ZB0964,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1月28日至2014年02月08日五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编号:*******查看详情e0"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采购文件">GZIT2013-ZB0964。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荔湾区电子政务光纤网络租赁项目。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60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以下三个子项目,投标人可以对三个子项目分别投标,可兼投但不可以兼中,中标顺序为子项目1,子项目2,子项目3。兼投各子项目者必须对子项目分别报价。子项目1:荔湾区电子政务社区居委会三级光纤网络租赁项目(二期)。租赁期自项目竣工并通过用户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期限为3年。具体采购内容:(1)在荔湾区电子政务社区居委会三级光纤网络租赁项目一期的基础上,新增45个光纤接入点(单位),接入荔湾区电子政务社区居委会三级光纤网络;(2)60M互联网光纤,配备公网IP地址8个;(3)荔湾区委与区政府点对点千兆互联光纤。子项目2:荔湾区电子政务移动办公网络VPN专网租赁项目(一)。(1)60M互联网光纤,配备公网IP地址8个,租赁期自项目竣工并通过用户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期限为3年。(2)租赁配套终端及相应无线上网套餐,租赁期为3年。子项目3:荔湾区电子政务移动办公网络VPN专网租赁项目(二)。将现有的60M APN光纤调整为60M互联网光纤,部署实施移动办公平台VPN组网,配备移动云VPN在线用户许可(并发数100用户),进行客户端功能扩展开发,提供相应的SDK包或API程序供其他业务系统接入。租赁期自项目竣工并通过用户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期限为3年。子项目1、子项目2、子项目3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子项目1: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子项目2: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子项目3: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子项目1工期:必须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子项目2工期: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子项目3工期: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子项目1、子项目2和子项目3的租赁期自项目竣工并通过用户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期限为3年。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子项目1:
(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为基础电信运营商(提供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6.3子项目2:
(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3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为基础电信运营商(提供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6.4子项目3:
(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40万元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为基础电信运营商(提供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7.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1月28日起至2014年02月2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7.2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7.3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具:(1)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中(第6.1点除外)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2)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2月28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一会议室。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吴智军;联系电话:********查看详情;传真:********查看详情;联系地址:广州市逢源路128号6楼;邮编:51000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周毅框;联系电话:********查看详情;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查看详情;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容先生;联系电话: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查看详情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查看详情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5:00时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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