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州公安“3+1”融合应用平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C-255
项目名称:苏州公安“3+1”融合应用平台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壹拾捌万肆仟元整(¥*******查看详情.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壹拾捌万肆仟元整(¥*******查看详情.00)
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40天内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11月8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查看详情
(2)CA办理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查看详情6、********查看详情4;咨询电话:139*****964。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至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00-10: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通知。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项目联系人:陆潘晶、陆志伟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公安局单位2021年度(第8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1 | 苏州市社区智能安防管理系统 | 全市社区智能安防数据汇聚平台及姑苏区10个小区技防建设 | 356.14 | 2021年10月 | 否 | 否 | 中国采招网(bidcente r.com.cn): |
2 | 巡特警支队物业服务 | 采购巡特警支队(司前街99号)物业(二年) | 300.0 | 2021年10月 | 否 | 否 | |
3 |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包括公安专用监视设备,报警设备,其他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172.49 | 2021年10月 | 否 | 否 | |
4 | 苏州公安“3+1”融合应用平台 | 苏州公安“3+1”融合应用平台项目致力于打造形成市—县(区)—派出所数据“由上到下”和“由下到上”的赋能双循环,着力提升数据治理、情报迭代、赋能管理能力,着重推动警种部门实战应用,着力提升基层一线单位赋能质效。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纵横警务统一门户建设2、蜂巢标准版实战平台建设3、消息中心。 | 318.4 | 2021年10月 | 是 | 否 | |
5 | 防护防暴装备 | 包括防护装备、防暴装备等 | 272.8 | 2021年10月 | 否 | 否 | |
6 | 移动哨兵 | 公开采购5套具备5G传输的便携式移动图像采集设备 | 45.0 | 2021年10月 | 否 | 否 | |
7 | 苏州公安大数据中心数据服务 | 为推进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构建公安大数据智能应用新生态提供数据运营服务,主要包含大数据中心数据标准与数据质量管理制度落地执行服务;日常数据接入、整合服务;调度开发与运维服务;大数据资源中心各功能模块日常运维监控服务;对各业务条线使用人员的操作支撑服务;数据统计、汇聚、加工服务。 | 252.0 | 2021年11月 | 是 | 否 | |
8 | 视频云基础设施建设一期 | 公开采购视频云平台通用服务器、图形解析分析服务器、交换机及与视频云平台相关的配套应用软件,以提升视频云平台基础算力云图形分析能力。 | 1300.0 | 2021年11月 | 否 | 否 | |
9 | 巡特警支队会议室改造音视频设备项目 | 会议发言系统、扩声系统、LED显示屏、拼接控制处理系统、高清会议、集中控制系统、辅材线缆、视频显示系统、大楼内部网络综合布线、大楼内部监控(交换机兼容扩容)、程控电话(扩容升级)、制定桌椅等 | 249.9 | 2021年10月 | 是 | 否 | |
10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包括电疗仪器,微波及射频治疗设备,体疗仪器,其他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42.19 | 2021年10月 | 否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公安局
2021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