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
1.根据《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和《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我区需完成35个行政村区级核查评估,村庄核查评估采取抽查方式,每村抽取不低于该村常住户数20%的农户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农户生活污水接户情况、污水收集管网及治理终端设施运维情况、问题整改及群众满意度等,并形成核查评估报告;
2.具体核查评估内容和标准:
(1)农户生活污水接户情况:按照技术路线一、三开展治理的片区评估接户比例;按照技术路线二开展治理的片区要评估接户比例和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达标比例;
(2)污水收集管网及治理终端设施运维情况:主要评估长效运维机制建立情况、管网与设施运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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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查问题整改及群众满意情况: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按照问题整改情况和群众满意度评分;
(4)核查建档情况:依托福建省生态云平台,统一建立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档案;
(5)根据核查情况对核查内容进行评分。
三、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公司不予受理;
3.团队实力:报价单位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工程或市政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拟派出的团队现场核查评估工作人员4人以上(分两组)、每组必须有环境工程或市政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1名,同时报价单位具有污水治理工程设计、规划编制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调查评估等相关工作经验;
4.相关业绩:报价单位自身完成污水治理工程设计、规划编制或农村生活污水调查评估等项目,具有一定专业基础,能熟练对接此次项目,需提供一项及以上相关成功案例;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以上报价单位对其报价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
四、报价文件要求
1.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项目报价单(含项目编制、交通费、税费、管理费、专家咨询费、技术评审会务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盖章密封送达递交地点,递交报价时同时递交“资质要求”中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密封;
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8日上午12时期间提交;
3.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递交或邮寄地点: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朝阳北路12号)(联系人:潘剑峰,联系电话:137*****711)。
附件: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