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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发)海曙区土地储备中心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及收储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房地产评估 审计服务 项目跟踪

所属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发布时间 2021/11/8 关键词房地产评估审计服务项目跟踪   近期更新10345项目点击关注“房地产评估,审计服务,项目跟踪”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宁波市海曙区土地储备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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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发)海曙区土地储备中心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及收储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NBHSJC061

项目名称:(重发)海曙区土地储备中心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及收储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720000

最高限价(元):7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土地储备中心资产评估服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问及那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合同1年1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资产评估单位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招标公告附件中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上述规定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注: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按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将查询结果做进投标文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投标文件制作:
4.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4.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4.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需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3.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投标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4.5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4.6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7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4.8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4.8.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1年11月19日17: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5楼524室;
拟在2021年11月22日08:30之后,2021年11月29日17: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0办公室[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北门上)];
拟在2021年11月30日08:30之后,2021年11月30日09: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收件人:岑老师 蒋老师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集采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4.8.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4.9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手机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查看详情58@qq.com
4.10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4.11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4.12新冠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5、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有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6、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海曙区广安路7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查看详情

质疑联系人: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5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查看详情

质疑联系人:宁波海曙区采购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

传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查看详情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 ********查看详情063/202111/652412bb-6d10-41a6-a039-cf63a2d5eaa8">招标文件(线上)(JC061土储中心评估(重发)-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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