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庆市消防腐剂救援总队办公大楼室内空气进行综合治理,净化治理后,确保空气质量达到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即:甲醛(mg/m3)≤0.10,苯(mg/m3)≤0.11,甲苯≤0.20,二甲苯≤0.20,TVOC(mg/m3)≤0.60。预估治理面积18000平米。为保证服务效果,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服务需使用鲜呼吸、路卡西、湖南火瓜、山东宝梵任意一种除醛除味产品,不使用含有二氧化钛成份的除酫产品和技术,投标人需提供治理产品分析检测报告,甲醛去除率达到98%及以上与治理产品无毒无害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告扫描件需上传核查。
附施工步骤:
1.对家具板材、门及地板中的甲醛和油漆中的苯系物进行处理
1.1.使用产品: 甲醛清除剂家具除味专用 ?甲醛清除剂装修除味专用 甲醛清除剂高温热解专用
1.2.处理方案:
A.先用甲醛清除剂高温热解专用配合热解仪对家具内外、地板进行均匀的高温热解析,再用甲醛清除剂家具除味专用、甲醛清除剂装修除味专用进行治理
B.施工完成后打开柜门,卸下抽屉、放在通风处,充分通风7天;
C.施工后,现场保持通风对流。
2.对沙发等游离甲醛、TVOC等进行处理
A.使用产品:甲醛清除剂纺织品专用、甲醛清除剂皮革专用
B.处理方案:通过高压雾化,对纺织品沙发外部表面进行均匀喷涂,通过喷涂擦拭对皮革制品进行治理,施工后现场保持通风对流。
3.对皮质座椅中甲醛、TVOC进行处理
A.使用产品: 甲醛清除剂皮革专用
B.处理方案:通过喷涂擦拭对皮革制品进行治理,对皮质座椅面进行均匀喷涂擦拭,施工后现场保持通风对流。
C.施工完成自然晾干后,保持现场通风对流。
4.对室内墙面涂料、吊顶进行处理
A..使用产品:? 甲醛清除剂装修除味专用
B.处理方案:通过高压雾化,用喷枪对墙面、吊顶进行均匀喷涂。
C.施工完成自然晾干后,保持现场通风对流。
5.对室内窗帘、地毯等进行处理
A.使用产品:甲醛清除剂纺织品专用? 甲醛清除剂高温热解专用
B.先用甲醛清除剂高温热解专用配合热解仪对家具内外、地板进行均匀的高温热解析;再用甲醛清除剂纺织品专用进行治理
C.施工完成自然晾干后,保持现场通风对流。
6.对各种家具内外表面及密度板裸板的处理
A.使用产品: 甲醛清除剂人造板专用
B.处理方案:使用甲醛清除剂人造板专用通过高压雾化,对所有裸露的密度板及裸板进行均匀喷涂;
C.再对部分小的裸露截面用涂刷的方式进行少量多次治理
7.对负一楼车库及房间通风条件差的处理
A.使用产品:甲醛清除剂装修除味专用? 甲醛清除剂高温热解专用
B.处理方案:先用甲醛清除剂高温热解专用配合热解仪对处理部位进行均匀的高温热解析,再用甲醛清除剂装修除味专用进行治理,施工完毕后用空气置换器进行强通风。
8.二次强化及质量保障:
A.所有施工部分,在第一遍喷涂自然晾干后,再进行第二遍集中强化处理,确保所有施工面均匀、饱和;
原。
C.使用空气置换器对治理区域进行强通风并进行空气转换。
D.质量保障:整个治理过程中,业主方将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全程负责监督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以上步骤及产品进行施工。
E.质量保障:治理后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标准,且通过国家认可的环境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治理过程前后业主方随机每层选取不少于5个检测点,共35个,治理前后共2次,共70个检测点位,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需一次性通过验收,验收依据:由业主方邀请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随机检测,并出具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经抽查检测合格率未达到100%,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未一次性通过验收,则将对供应商处以5000元/天罚款,中标人需重新治理,治理后业主方再邀请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随机检测,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其中所产生的重新治理费用以及第三方检测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且因此耽误的工期,将对中标人处以5000元/天罚款,计算周期为第一次验收未合格当日(起始)至最后一次验收合格当日(结束)。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内,业主方有权随时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的,中标人重新进行室内空气治理且不得再收取费用,直至通过检测验收。
9. 质保期:
项目验收通过后,不低于5年质保期;供应商如有更优惠承诺,按优惠承诺执行。
允许1家中选;
上传响应文件: 是
供应商数量: 若供应商参与数量不足3家,则采购失败,需重新组织采购。
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须包含空气治理相关业务;3、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和专业服务,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禁止使用低劣产品,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报价来恶意竞价。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