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24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2022-2023年度长安镇(高新区)监理入围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安镇(高新区)建设工程监理经批准,拟进行年度入围招标,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浙江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向社会进行公开入围招标。
二.招标范围
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长安镇(高新区)建设工程监理。
2、长安镇(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海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3号)第三条规定的项目。包括农业、城乡公用设施、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技、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基础性、公益性和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3、小型建设工程监理是指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省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建建发[2007]1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海建工[2009]105号)文件精神,单项监理合同估算价格1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本次通过招标择优入围10家符合要求的监理单位。
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具备以上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前来登记。
四.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12月24 日至 2022年1月 3日17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杭海新区政务中心六楼(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时间:2022年1月4日13:30时至14:00时。为避免人员聚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沈先生联 系 人:查女士
电 话: 0573-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传 真:****-********查看详情
2021 年12 月24 日
附件:
资格评审符合性标准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
3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证明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证明原件 |
4 | 进浙监理备案证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监理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
5 | 办公场所证明 | 非注册在海宁的监理单位,提供在海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办公场所证明(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复印件 |
6 | 授权委托证明 | 非注册在海宁的监理单位,应提供总公司对海宁(办事处)负责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复印件 |
7 | 企业类似业绩 | 2019年至今,监理过海宁市行政区域内施工合同价500万以上的在建工程(合同履行阶段)不少于2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证明)。 |
8 | 现场监理人员要求 | 拟任现场监理人员不少于5人(提供各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9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辩,否者评委可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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