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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饭店改造工程国际会议中心所需专业音响、灯光、视频、机械吊挂、会议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 发布时间 2014/5/20
招标业主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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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太湖饭店改造工程国际会议中心所需专业音响、灯光、视频、机械吊挂、会议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饭店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发改许投(2011)12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湖饭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锦园路1号

工程规模: 约900万元

工期: 3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无锡太湖饭店改扩建项目-国际会议中心所需专业音响、灯光、视频、机械吊挂、会议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包括管道线材的敷设、设备的采购、运输、保险、安装以及系统的调试、培训、验收、配合协调以及售后服务等),中标后的施工图深化设计。

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专业音响工程综合能力等级一级资质、专业灯光工程综合能力等级一级资质、专业舞台机械工程综合能力等级三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作为总承包人或主要设备供货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含)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专业灯光、音响等配套设施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验收记录或用户报告);项目负责人自2009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含)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专业灯光、音响等配套设施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验收记录或用户报告);

3.1.3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3.1.4.1具有文化部和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联合颁发的演艺设备系统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

3.1.4.2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5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5.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5.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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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1日上午9:00时至2014年5月26日下午 16:00 时登录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www.wxzb.net)进行网上报名, 办理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可持本单位介绍信至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西新街8号17楼业务一科)购买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6月11日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北大街 22 号禾嘉大厦 4 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振新路588号

地 址:

无锡市建设发展大厦17楼


邮 编:

214000

邮 编:

214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陈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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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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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jhchen@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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