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豫灵镇东桥小学等三所学校教学楼及餐厅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灵宝市豫灵镇东桥小学等三所学校教学楼及餐厅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LHSSG2014-031 2.2.建设地点:一标段位于豫灵镇东桥小学校内;二标段位于大王镇第五中学;三标段位于豫灵镇亚武小学; 2.3.项目概况: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特级除外),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三者具备其一); 3.4.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5.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豫建筑企业许可备案手续,具体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豫建(2013)15号文]《关于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在报名时需携带进豫许可备案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2014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灵宝市尹溪路与亚武路交叉口东南角院内三楼; 4.3.报名须提供资料: 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等级证书; ③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项目证明; ④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的养老保险证明; ⑤2011年1月1日以来企业的同类工程业绩至少一份; ⑥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住建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证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⑦省外进豫企业的《进豫备案介绍信》(具体备案手续请查阅“豫建建〔2013〕15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⑧外地、市企业须提交企业所在地(外省企业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4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 4.4.招标文件在报名的同一时间领取,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一标段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二标段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三标段为人民币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人名义转帐至代理机构专用账户,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代管单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南路支行 账 号:4110 6190 0018 1503 0592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11日上午9时整; 6.2.递交地点:三门峡市文博城2-4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电话): 大王镇第五中学 寇老师 138*****302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灵宝市尹溪路与亚武路交叉口东南角院内三楼 联 系 人(电话):韩女士(180*****361) |
东桥小学等三所学校教学楼及餐厅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 发布时间 | 2014/5/20 | ||
招标业主 | 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 ||||
招标代理 |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