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咸祥镇71省道穿镇段改建工程(监理)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改局 鄞发改投【2014】31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 项目规模:起点为盛宁线现状桩号K35+575的位置,终点为盛宁线现状桩号K37+290的位置,全长1.715公里,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8345(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3072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改造、人行道改造、排水、路灯及交通工程等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要求 预计监理服务期:30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6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省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担任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经历证明按规定在部质监总站监理企业信息库或浙江交通网站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发布),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1958年3月1日后出生,无在建项目。 其它要求: 联合体投标1.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下属同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00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4年7月2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应浩 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人: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 联系人:戚忠法、严索佳 电话:****-********查看详情、159*****605 传真:****-********查看详情 附件:图纸 | ||
71省道穿镇段改建工程(监理)中标结果
所属地区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发布时间 | 2014/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