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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顺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智能水表采购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智能水表 水务

所属地区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 发布时间 2022/1/10 关键词智能水表水务   近期更新2109项目点击关注“智能水表,水务”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泰顺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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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顺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智能水表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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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1年泰顺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智能水表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或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s.gov.cn/进入左下角“基本信息公开-招标信息”)获取招标文件,并与2022年2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CG********查看详情1

项目名称:2021年泰顺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智能水表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2万元

最高限价:272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

标项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2021年泰顺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智能水表采购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折扣。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

(四)本项目允许NBIOT水表制造企业与通讯运营商组成联合体,由水表制造企业作为牵头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或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s.gov.cn/进入左下角“基本信息公开-招标信息”)。

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无须到达现场。邮寄时须备注项目名称及当面签收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投标文件遗失以及投标文件破损而导致投标无效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寄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湖滨花苑A区8幢202室;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137*****124

邮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15:00 (北京时间)前;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在邮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寄到邮寄地址,否则导致投标文件不能接受而产生投标无效的后果(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因疫情管控和全国道路交通影响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等相关规定)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本项目的主要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流程由代理机构现场录制的视频发送给各投标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需同投标文件一同邮寄,不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投标样品(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2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 号)。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可不予接受。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泰顺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38*****800
联系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人民路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137*****124
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湖滨花苑A区8幢202室

3. 同级国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泰顺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联系地址: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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