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_JTZ071008
1、 吉粮康郡小区二期配套工程新风、地下室通风、消防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就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招标范围:吉粮康郡小区配套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
2.2工程地点:皓月大路2838号
2.3总面积: 14平方米
2.4工 期: 2007年11月30日至2008年8月30日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上述工程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市朝阳区慈光路652号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报名时投标人需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07年11月6日至2007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31:********查看详情。外省施工企业还需持有吉林省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9、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10、投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22日13时30分,提交到长春市安达街“七一大厦”七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绝。
12、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春市安达街“七一大厦”七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长春康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办 公 地 址:长春市慈光路652号
邮政编码:130061 联系电话:_0431-********查看详情
传 真: 0431-********查看详情 联 系 人: 王苹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日期: 2007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