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室外管网及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7: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室外管网及硬化工程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批投资招【2020】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室外管网及硬化工程(2)招标编号:2022JK-009(3)建设地址:清河县长江西街37号,清河县人民医院院内(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5)施工工期: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3)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需具有劳动合同或2021年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1-17 00:00:00至2022-01-21 23:59: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01-17 00:00:00至2022-01-21 23:59: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2-14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河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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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清河县长江西街37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5楼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邱士达 | 联系人: | 路民伟 |
电话: | 150*****056 | 电话: | 152*****653 |
传真: | 传真: | ****-********查看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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