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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东方盛盛百佳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黑芝麻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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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东方盛盛百佳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不合
格黑芝麻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4日,我局对东方盛盛百佳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其中有1批次黑芝麻,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经营者:东方盛盛百佳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检验机构: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2021年11月5日,我局收到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报告显示,东方盛盛百佳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9月26日购进的黑芝麻经抽样检验,酸价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公司,对该公司现场进行检查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产品控制情况
由于该批次不合格黑芝麻共购进48斤,售出31.3斤,剩余的16.2斤已全部退回海南经济特区谷禾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销售和分装过程损耗了0.5斤,故无下架封存、召回上述批次黑芝麻。截至目前,未发现有消费者因食用了上述黑芝麻,反应有身体不适的情况。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2021年11月12日我局将案件线索移交到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办理。
东方盛盛百佳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黑芝麻,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东方盛盛百佳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供了该黑芝麻的进货单据和供货商的相关证件信息,东方盛盛百佳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只是进货销售,且在进货时并不知道所采购的黑芝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东方盛盛百佳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东方盛盛百佳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了食品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进货查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东方盛盛百佳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给予免予处罚。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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