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经济开发区大龙煤电锰(发电厂)山地整理工程投资人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龙经济开发区大龙煤电锰(发电厂)山地整理工程已由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大开经投【2014】20号、大开经复【2014】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贵州大龙汇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招符合条件的投资人。
2.1建设地点:大龙经济开发区蔡溪村。
2.2规 模:土石方开挖、爆破、运输、回填、平整、碾压等,总开挖方量约350万立方米,建安投资约人民币28800万元。
2.3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公司,且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查看详情2">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4 年 7 月 7 日至 2014年 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30 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交易大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报名(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和单位公章)。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申请人于2014 年 7 月 7 日至 2014年 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00 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交易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1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贵州大龙汇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姚沅清 联 系 人: 陈莉莉
地 址: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 地 址: 铜仁市金滩
电 话: ****-*******查看详情 电 话: 151*****668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