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办公场地装修工程(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办公场地装修工程(EPC)已由 湛江经开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以项目代码2201-440800-04-05-240648与《湛开发招【202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办公场地装修工程(EPC)
2.2 建设地点:湛江市开发区
2.3 主要建设内容与招标范围包括: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办公场地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包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后期工程调试、竣工验收、交付、协助结算审计、协助产权登记、保修及工程移交(含档案移交)以及合同约定应当由EPC单位完成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全部报批报建服务、验收工作等,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1 设计部分:本项目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施工配合、现场服务、设计变更、专项研究咨询、竣工图编制及签审、配合竣工结算(含审计)、第三方图纸审查与安防、消防报批报建相关的设计工作、设计总体管理及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等。设计内容如下:
(1)建筑设计、节能设计、无障碍设计、商业设计、永久标识系统等;(2)现有平面布局及装饰完成面的拆除改造;(3)结构加固、改造;(4)装饰装修;(5)建筑电气(含高低压变配电等);(6)弱电(含智能化等);(7)通风与空调;(8)建筑给排水(含现有系统的改造);(9)消防工程;(10)光纤、有线电视;(11)防水工程;(12)软装;(13)市政管网接驳(燃气、通讯等);(14)幕墙;(15)卫生;(16)环保;(17)全部广告招牌(包括但不限于1、2层间外立面广告招牌、首层门口可供使用的场地及精神堡垒、18号楼楼顶高空招牌);(18)首层门口停车场;(19)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20)其他:其他招标人委托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及相关工作。
施工图设计须经审查且最终经招标人审批同意;概预算送审严格执行基建程序中的审批流程。中标人编制的概预算需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复核,双方在复核之前先提交招标人审核,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经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施工图概预算作为合同暂定价调整的依据。招标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将对中标人编制的概预算进行审核,但不因此免除中标人设计及概预算编制错缺漏项及其他失误的责任。项目整体的概算获得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中标人应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内进行限额设计。
2.3.1.2 工程采购部分: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和安装。中标人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应满足合同、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中的推荐品牌的要求。中标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2.3.1.3 施工部分:完成拆除工程、补楼板工程以及前款设计部分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手续办理,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移交招标人使用,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批报建报审、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
(1)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含高低压变配电等)、标识标线设施工程、安防工程、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白蚁防治工程、燃气工程、厨房工程、软装工程、广告标识工程、空气治理工程等。
(2)负责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证件,按照湛江市及相关规定所要求办理项目前期所有报批报建工作,在限期内取得工程合法实施所需的各项政府批准文件,并承担相关费用及所有违规罚款;施工期间所有监测、检测、第三方监测、第三方检测;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为完成本工程所有要办理的各类审批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费用。
(3)为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中标人应当依据项目实际设计、报建及施工进度,分阶段开展设计、报建及施工工作,负责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文件要求提交完整的申领资料后7个日历天取得施工许可证),负责完成满足提前开工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中标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报建工作、工程实体和进度要求而需完成的可能遗漏的工作。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4)中标人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联络协调,维护周边业主及企事业单位关系,避免施工扰民及侵害周边业主利益等情况发生,防止发生周边居民投诉或群访事件,否则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2.3.1.4 相关机电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及初验、培训、最终验收、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负责项目设备内全部供电和控制电缆、通讯网络线缆、电缆桥架、管线、设备接地等的供货以及安装工程。负责相关机电工程因招标人对精装修后的二次调试、验收费用。
2.3.1.5 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全部报批报建服务、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施工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验收等工作。
本工程相关专业工程,中标人应遵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招标人的规定并严格执行。中标人若无相关专业工程资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其分包单位应报招标人确认并经招标人批准后由中标人进行统一管理,该专项分包工作不解除中标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2.4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674.9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527.99万元,设计费50.00万元,建安工程费对应部分预备费97.00万元。预备费不属于折率下浮竞争范围,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预备费金额报价,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5工期要求
设计、施工总工期定为120个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初步方案设计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1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完成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核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订。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本项目须在总工期内竣工验收通过,并取得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和消防安全合格证,具备开业验收条件。
2.6 质量要求:
2.6.1 设计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6.2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3.3.1工程设计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2工程施工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中标人须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主体工程施工,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应消防、安防(技防)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经招标人同意,可将消防、安防(技防)专业设计、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3.4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3.5.2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5.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联合体投标,则各成员均需提供。(提供公告发布后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7.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联合体主办方,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7.3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主办方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
3.7.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5联合体中标后,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3.7.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词亦指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
3.8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9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登记,不接受分公司投标登记。
3.10 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https://ggzy.zhanjiang.gov.cn/)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2月11日0时(北京时间,下同)。
4.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17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邮箱:gczbzjzb@163.com)提出。
4.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2年2月18日。统一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内容在门户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 投标经济补偿
5.1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5.2 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中标人不得据此向招标人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 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6.1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6.3 若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委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3 月 9 日 9 时 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 2号开标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9.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查看详情)实名投诉。 (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丁胜岳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秦晓波、潘文辉
招标代理联系人:周慷、黎凯达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单位: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2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