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 二、项目名称 | 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已通车道路安全配套设施维护管养工作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交通标线维护管养 | 四川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 | 370000(元),62(%) | 2 | 标志标牌维护管养 | 中润民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2幢8层11号 | 568800(元),94.8(%) | 3 | 护栏栏杆维护管养 | 四川子午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玉通巷4号3-1幢1楼1号 | 240001(元),86(%) | 4 | 信号灯维护管养 | 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505号53号楼7楼 | 300000(元),91(%)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交通标线维护管养 | 本项目提供东部新区全区范围内已通车道路(含公路、市政道路及场镇道路)路面线条、文字符号、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交通标线和减速带、振荡标线等设施的维护管养服务。具体包括既有交通标线的巡查、补划、更新以及缺失交通标线的补划及新增;减速带的补划及新增等工作;协助采购人开展交通标线和减速带、振荡标线等设施维护管养的其他相关工作。 | (1)对既有标线稳定性、完整性、安全性开展全面检查及评估,按照规范要求,结合巡查情况,组织技术力量对现有标线性能进行检测及评估,并形成巡查报告(损坏情况、缺失情况、检测情况)、处治建议方案,按月形成标线巡查评估鉴定技术报告及标线维护管养计划报采购人。 (2)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既有标线的缺失,立即开展维修整治,确保标线功能不弱化。其余详见附件。 | 服务期限一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完成为止。 | (1)对现有标线检测及评估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针对更换及新增标线情况,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对拟更换及新增交通标线进行设计,并按照经采购人审定后设计方案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3)标线维修整治期间不能阻断正常交通通行,不得干扰正常交通秩序。其余详见附件。 | 2 | 标志标牌维护管养 | 本项目提供东部新区全区已通车道路(含公路、市政道路及场镇道路)交安设施(标志标牌)维护管养服务。具体范围如下:承担东部新区范围内所有已建公路、市政道路及场镇道路交安设施标志标牌、凸面镜、限高架的维护管养工作,具体包括既有标志标牌、凸面镜、限高架的日常检查、检修、更换、新增等维护工作,协助采购人开展交安设施(标志标牌)维护管养的其他相关工作。 | (1)对既有标志标牌稳定性、完整性、安全性开展全面检查及评估,按月形成标志标牌巡查评估鉴定技术报告及标志标牌维护管养计划报采购人。 (2)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既有标志标牌的安全隐患,能现场修护的轻微损害,就地立即开展维修整治,确保标志标牌不歪斜、不松动、不残缺。不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设置相关警示标志。其余详见附件。 | 服务期限一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完成为止。 | (1)严格执行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和其它国家、部、省相关规范性标准要求。 (2)所有产品和安装设置必须符合质量技术监督等国家、部省相关部门颁布的相关的质量和技术要求标准。其余详见附件。 | 3 | 护栏栏杆维护管养 | 本项目提供东部新区全区已通车道路(含公路、市政道路及场镇道路)交安设施(护栏)维护管养服务。具体范围如下:承担东部新区范围内所有已建公路、市政道路及场镇道路交安设施(护栏)的维护管养工作,具体包括既有护栏的日常检查、协助采购人开展交安设施(护栏)维护管养的其他相关工作。 | (1)对既有护栏稳定性、完整性、安全性开展全面检查及评估,按月形成护栏巡查评估鉴定技术报告及护栏栏杆维护管养计划报采购人审查。 (2)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既有护栏的安全隐患,能现场修护的轻微损害,就地立即开展维修整治,确保护栏强度不降低、功能不弱化。不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设置相关警示标志。其余详见附件。 | 服务期限一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完成为止。 | 严格执行标准《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栏设置指南》(GA/T1567-2019)、《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2002)、《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和其它国家、部、省相关规范性标准要求。所有产品和安装设置必须符合质量技术监督等国家、部省相关部门颁布的相关的质量和技术要求标准。其余详见附件。 | 4 | 信号灯维护管养 | 本项目开展信号灯配套设备维护管养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搭建智能化交安设施管理平台及建立保障基地。 (二)日常查工作:承担东部新区范围内所有已建公路、市政道路及场镇道路信号灯等电子类设施的的日常巡查、保洁保养、台账管理工作; 维护管养:负责信号灯的日常维护、检查检修、改建、新建等工作,协助采购人开展交安设施(信号灯配套设备)维护管养的其他相关工作。 | (1)对既有信号灯稳定性、完整性、安全性开展全面检查及评估,按月形成信号灯巡查评估鉴定技术报告及信号灯维护管养计划报采购人。 (2)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既有信号灯损坏,立即开展维修整治,确保信号灯功能正常。其余详见附件。 | 服务期限一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完成为止。 | 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等相关要求,排查提出需要新增信号灯的路口、类型及规模。其余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