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舞台灯光设备和乐器设备采购项目
征求意见公告
(ZGYDZC2014-115-1)
致有关供应商:
受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委托,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将对“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舞台灯光设备和乐器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
如您认为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内容及要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以书面方式进行说明。
一、 项目名称: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舞台灯光设备和乐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 资金来源:成都市政府财政性资金。资金计划编号: (2014)1194号
三、 项目概述 :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项目内容: 舞台灯光设备、乐器设备(管弦乐、民乐)一批(详见附件)。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A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供应商如非生产厂家,须取得生产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二胡、古筝、琵琶)
(7).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中西乐器、文化用品内容及相关产品生产或经销内容。
B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中西乐器、文化用品内容及相关产品生产或经销内容。
C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舞台灯光设备或相关内容。
供应商如对公告要求有异议,请将意见在2014年7月21日17:00(此时间为接受意见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 系 人:徐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1栋605室
邮 编:61002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1.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A包:管弦乐序号 | 单位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小提琴 | 16 | 苏木琴弓一把;BAN原装琴盒一个 | 专业用琴 |
2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小提琴(首席用琴) | 2 | 苏木琴弓一把;BAN原装琴盒一个 | 独奏琴 |
3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中提琴 | 5 | 苏木琴弓一把;BAN原装琴盒一个 | 专业用琴 |
4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中提琴(首席用琴) | 1 | 苏木琴弓一把;BAN原装琴盒一个 | 独奏琴 |
5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大提琴 | 8 | 苏木琴弓一把;原装琴盒一个,原装地座一个 | 专业用琴 |
6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大提琴(首席用琴) | 1 | 苏木琴弓一把;原装琴盒一个,原装地座一个 | 独奏琴 |
7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低音提琴 | 3 | 苏木琴弓四把;德式、法式弓各两把带弓盒,原装玻璃琴盒一个,原装地座一个,原装座椅一把 | 专业用琴 |
8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低音提琴(首席用琴) | 1 | 苏木琴弓四把;德式、法式弓各两把带弓盒,原装玻璃琴盒一个,原装地座一个,原装座椅一把 | 独奏琴 |
9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长笛 | 2 | 曲列直列任选,e分割、b尾节 | PTP |
10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短笛 | 1 | ||
11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低音长笛 | 1 | ||
12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单簧管(降B、A管) | 4 | Bc1160L 2-0.降 B 管 Bc1160L 2-0.A 管 | |
13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低音单簧管 | 1 | 型号暂定 | |
14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双簧管 | 2 | 2018型(金键全自动)1把 2010型(金柱银键全自动)1把 | |
15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英国管 | 1 | 940型(银键全自动) | |
16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大管 | 2 | 460DT 1把 450DS 1把 | |
17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低音大管 | 1 | 型号暂定 | |
18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小号(降B、C调) | 8 | 扁键小号维也纳bB调 1把:Bom直径0.45mm壁厚金铜号口,11.05mm管径/轻型,黄铜吹嘴管。 S22HD:加重型bB调小号2把:11.75mm管径,ML-5英寸(127ml)走私、井2锥度手工敲制黄铜号口,镀金。 S2uHD加重型C调小号3把11.75mm管径,ML-47/8英寸直径,井2锥度手工敲制黄铜号口,镀银。 P5-4BG型bB调/A调4键高音小号,2把M-450英寸(11.42mm)管径,井8锥度S-4英寸(101.60mm)青铜号口,1、3键调音管手钩,镀金。 | 专业演奏 |
19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圆号 | 4把 | 103 2把 另2把型号暂定 | 专业演奏 |
20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长号(高、中、低音) | 3 | 中音长号:A265。滑管:A265-1;喇叭口:192CF黄铜 重量23(厚度.22”);Soldered Rim 焊边;Tempered 定型强化。 次中音长号:T350-E。滑管:T-DB-AN;喇叭口中271CF红铜 重量21(厚度.028’’);Unsolederd Rim 无焊边。 低音长号:B454(E)。滑管:B-DB-AN;喇叭口:1047CF 黄铜 重量20(厚度.31”);Soldered Rim 焊边。 | 专业演奏 |
21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低音大号 | 1 | 专业演奏 | |
22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定音鼓 | 2 | 交麻铜20’23’26’29’30’带航空箱 定音鼓槌 | 专业演奏 |
23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小军鼓及各种小打击乐器 | 6 | MS6514 6.5’X14’带架 1把 通通鼓:CT-806,CT-808,CT-810,CT-812,CT-814,CT-816 各1 把 | 专业演奏 |
24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马铃巴及木琴 | 2 | MAHC50带航空箱 XC2HV40带航空箱 | 演奏琴 |
25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竖琴 | 1 | 演奏琴 | |
26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演出用钢琴(三角琴) | 1 | 演奏琴 | |
27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编钟 | 1 | 36音 | 专业用琴 |
28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编磬 | 1 | 24音 | 专业用琴 |
29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颤音琴 | 1 | VAWT30带航空箱 | 演奏琴 |
30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钢片琴 | 1 | GAT33带航空箱 | 演奏琴 |
31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木琴 | 1 | 演奏琴 | |
32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大军鼓 | 1 | 2BD4002 40’X20’ 1把 | 演奏琴 |
B包:民乐
序号 | 单位 | 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备注 |
33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套笛 | 4 | 专业用琴 | |
34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高音笙 | 4 | 专业用琴 | |
35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中音笙 | 2 | 专业用琴 | |
36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低音笙 | 1 | 专业用琴 | |
37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高音唢呐 | 4 | 专业用琴 | |
38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中音唢呐 | 3 | 专业用琴 | |
39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次中音唢呐 | 2 | 专业用琴 | |
40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低音唢呐 | 1 | 专业用琴 | |
41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高音阮 | 4 | 专业用琴 | |
42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柳琴 | 2 | 专业用琴 | |
43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扬琴 | 4 | 402型 | |
44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琵琶 | 4 | 专业用琴 | |
45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中阮 | 8 | 专业用琴 | |
46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大阮 | 2 | 专业用琴 | |
47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三弦 | 2 | 专业用琴 | |
48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古筝 | 2 | 专业用琴 | |
49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高胡 | 10 | 专业用琴 | |
50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二胡 | 21 | 专业用琴 | |
51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中胡 | 7 | 专业用琴 | |
52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排鼓 | 1 | 专业用琴 | |
53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云锣 | 1 | 专业用琴 | |
54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箜篌 | 1 | 专业用琴 | |
55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乐团) | 演出用谱架 | 68 | ||
56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曲艺团) | 京胡 | 1 | 专业用琴 | |
57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曲艺团) | 快板 | 20 | ||
58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曲艺团) | 金钱板 | 20 | ||
59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曲艺团) | 清音鼓板 | 15 |
C包:舞台灯光设备
序号 | 单位 | 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木偶团) | 成像灯 | 36 | GL-750WC-36FAMOUS-YF变焦灯应不同需要可改变光场角。另外,FAMOUS-YF可变 使用HPL 750瓦额定功率灯泡。可调焦角度15o-30o之间。专业设计的单手调焦旋扭使调焦变得更加快捷、简单、容易且安全。技术员只需一手扶梯,一手调焦即可,利于高空作业。有25o-50o出光角的产品
| 灯光 |
2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木偶团) | 电脑灯 | 6 | FINE 2500 WASH 电压/频率:AC220-240V/50-60Hz 总功率:1800W 保险:15A 灯泡:HMI 1500W 16个DMX通道 图案:一个自转图案盘,一个可滚动图案盘, 两盘均采用高效霍尔复位装置。 颜色:2色片盘均可半色,一个色片盘设有高速彩虹果 棱镜:3个可旋转棱镜,带有雾化效果。 调光/频闪:双片式调光,每秒1-10次可变速频闪 热保护:120℃过热保护温控一个 调焦/放大:线性可变焦透镜两个可放大透镜。 光圈:一个可调节光圈 微调:水平、垂直旋转角度3.6°水平、垂直旋转采用光电复位装置,均设有自动纠错能水平旋转最大角度540°垂直旋转最大角度270° 色温盘:两个色温镜(5600K、6500K) 调速:水平、垂直由0-255可调节快慢 | 灯光 |
3 |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木偶团) | 电脑调光台 | 1 | GRANDMA1 ULTRA-LIGHT 内置3000个以上灯库文件 详细规格四个光电隔离独立驱动信号输出端口, 共2048个DMX控制通道, 可以控制最多240台电脑灯和240路调光。 内置320×240显示器和外接VGA显示所有操作变化及输出15个重放杆, 可以存储450个程序。 程序及配接信息可通过USB进行备份及装载 独立系统锁功能,有效防止误操作 内置世界知名灯库使用更方便 内置120个程序,有效支持现场变幻特效 | 灯光 |
2.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A包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投标报价(30分) | 30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超过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此项不得分。 3、按照财政部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符合相关规定中小企业,其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2 | 技术指标和配置25 | 25 | 技术参数25分:所有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5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一项扣2分;有实质性偏离的,此项不得分;有虚假响应的取消投标资格。 | ||
3 | 信誉和质量保证 | 20 | 一、投标人获得“5.12”抗震救灾先进企业,得2分。 二、投标人获得省级优秀私营企业,得2分。 三、投标人获得诚信100品牌巡展单位,得2分。 四、投标人获得市级、省级百佳诚信经营户,得3分。 五、投标产品获得国家商务部“中华老字号”得3分。 六、获得全国用户满意产品2分。 七、投标产品获得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特别金奖的2分。 八、投标产品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得4分 | ||
4 | 样品 (8分) | 是否按要求送样 | 2 | 每少送1样或错送(包括材质、工艺、外观错误)1样扣0.5分,扣完为止。 | |
材质 | 2 | 按样品材质排名,第1-2名分别得2、1分,其余不得分,名次可并列。 | |||
工艺 | 2 | 按样品工艺排名,第1-2名分别得2、1分,其余不得分,名次可并列,满分2分。 | |||
外观 | 2 | 按样品零配件质量排名,第1-2名分别得2、1分,其余不得分,名次可并列,满分2分。 | |||
样品出现安全隐患、科学原理错误或三无产品的,样品分为0分。 | |||||
5 | 业绩 (5分) | 5 | 近3年内投标人承接过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为准,单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金额100万元的每份得2分,最多得5分。无业绩的不得分。 | ||
6 | 企业状况(6分) | 6 | 1.投标人有实体店授权书的得2分; 2.投标人总部在四川或在四川省内有经工商管理机构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3.根据提供的财务报表评分:财务状况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满分共2分。 | ||
7 | 售后服务 (5分) | 5 | 服务承诺函满分5分(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项目实施方案排名: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第五名1分,没有售后服务承诺函的此项不得分。) | ||
8 | 投标文件规范性(1分) | 1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无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满分共1分。 |
B包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投标报价(30分) | 30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超过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此项不得分。 3、按照财政部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符合相关规定中小企业,其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2 | 技术指标和配置33 | 33 | 所有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3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一项扣2分;有实质性偏离的,此项不得分;有虚假响应的取消投标资格。 | ||
3 | 信誉和质量保证 | 20 | 一、投标人获得“5.12”抗震救灾先进企业,得2分。 二、投标人获得省级优秀私营企业,得2分。 三、投标人获得诚信100品牌巡展单位,得2分。 四、投标人获得市级、省级百佳诚信经营户,得3分。 五、投标产品获得国家商务部“中华老字号”得3分。 六、获得全国用户满意产品2分。 七、投标产品获得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特别金奖的2分。 八、投标产品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得4分 | ||
5 | 业绩 (5分) | 5 | 近3年内投标人承接过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为准,单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金额100万元的每份得2分,最多得5分。无业绩的不得分。 | ||
6 | 企业状况(6分) | 6 | 1.投标人有实体店授权书的得2分; 2.投标人总部在四川或在四川省内有经工商管理机构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3.根据提供的财务报表评分:财务状况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满分共2分。 | ||
7 | 售后服务 (5分) | 5 | 服务承诺函满分5分(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项目实施方案排名: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第五名1分,没有售后服务承诺函的此项不得分。) | ||
8 | 投标文件规范性(1分) | 1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无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满分共1分。 |
C包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投标报价(30分) | 30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超过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此项不得分。 3、按照财政部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符合相关规定中小企业,其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2 | 主要技术参数及技术指标 | 45 | 以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35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正偏离的,一项加1分,最多加10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
3 | 安装调试及 人员培训5% | 5分 | 以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人员技术培训计划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分析比较评审记分。第1名得满分5分,第2名得3分,第3名得1分,依次排序之后的的不得分。 | 3 |
4 | 售后服务计划和承诺和质量保证14% | 14分 | 1、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免费保修、故障响应时间、技术支持能力、零配件供应保障能力等售后服务承诺因素综合比较评分。第1名得满分5分,第2名及以后名次得4、3、2、1分(名次可并列),售后服务不满足采购要求的该项不得分。(5分) 2、根据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障措施等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要素进行评分。第1名得满分5分,第2名及以后名次得4、3、2、1分(名次可并列)。质量保证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5分) 3、投标人厂家在本地设有分公司是或服务机构,能提供工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的得3分。 4.提供售后服务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得1分。 | 4 |
5 | 业绩5% | 5分 | 对投标人2012年度至今业绩进行评分,能提供类似成功案例项目3个及以上,得基础分3分,没有的依次减分,差一个扣1分,没有的得0分. | |
6 | 投标文件规范性1% | 1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