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合金钢辙叉项目
(项目编号:ZTHHJW2022-050)
一、采购项目概况
受采购人委托,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合金钢辙叉项目,按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物资名称和数量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方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报价人须首先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通过网上报名之后,才能按照以上流程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4.2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从2022-03-1108:00:00起至2022-03-1517:00:00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2-03-1517:00:00
答疑截止时间:2022-03-1517:00:00
本项目报名成功后,报价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自行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
4.3 本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报价人须将谈判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6529727
报价单位需仔细阅读采购公告及要求,将采购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4.4未购买谈判文件者,报价无效。
4.5报价人报名成功后,将根据报价人要求将纸质版谈判文件进行邮寄。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截止时间:2022-03-3108:30: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2-03-31 08:30: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报价文件开启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若购买采购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6.1本项目定于2022年03月3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届时请报价人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6.2疫情期间,为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汇信公司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外省健康通行码在我区互认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报价人做出如下要求:
①必须办理我区健康通行码,申请方法:微信关注“青城医疗”公众号,在个人中心进行健康码申领,申领成功后“出示健康码”,显示绿色二维码方可入场;
②只能委派被授权人单独参加线下开标会议,减少人员聚集。
③必须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6.3参加谈判时需填写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详见附件4),请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后携带原件参加谈判仪式。
七、确 认
请你单位在购买谈判文件后,如若不能按时提交报价文件参与谈判,请于 2022年03月15日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填写确认函(附件1),确认函需填写盖章并扫描为图片格式发送邮件至邮箱gyc0113@126.com,以邮件方式确认不参与报价,报名邮件主题格式:【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如未发送确认函,视为确认参加。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 地 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呼和工务段 | 呼和工务段 | 吴涛 | 18647137123 | |
集宁工务段 | 集宁工务段 | 朱永宏 | 15164775575 | |
包头工务段 | 包头工务段 | 王倩 | 15304720711 | |
乌海工务段 | 乌海工务段 | 王毅恒 | 15754997710 | |
大板综合维修段 | 大板综合维修段 | 李肖龙 | 15248693454 | |
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 | 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 | 魏志慧 | 15247892079 |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邮政编码:010050
财务联系人:周桦
电 话:0471-6529727
成交通知书联系人:董威
电 话:0471-6529070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471-3987865
邮 箱:gyc0113@126.com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 号:150829274403
日期:2022年03月10日
附件1:确认函(格式)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回执
我方确认□参加/□不参加你方组织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报价人代表签字:
报价人:(加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件2:采购物资名称和数量
包件 | 序号 | 物资编码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实际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一 | 1 | 715000361017 | 合金钢组合辙叉(带垫板) | 60-12# 专线4249 (左、右开) | 组 | 框架协议 | 年内分批 | 呼铁局管内,按工务段实际需求计划为准 |
2 | 715000790002 | 合金钢组合辙叉(不带垫板) | 60-12# 专线4249 | 组 | 框架协议 | |||
3 | 715000360186 | 合金钢组合辙叉(4端加长1200mm) | 60-12# 专线4249 | 组 | 框架协议 | |||
4 | 715000362245 | 合金钢组合辙叉(带垫板) | 60-12# 专线4228 (左、右开) | 组 | 框架协议 | |||
5 | 715000790001 | 合金钢组合辙叉(不带垫板) | 60-12# 专线4228 | 组 | 框架协议 | |||
6 | 715000361981 | 合金钢组合辙叉(4端加长1200mm) | 60-12# 专线4228 | 组 | 框架协议 | |||
7 | 715000360801 | 合金钢组合辙叉(带垫板) | 60-9# SC390 (左、右开) | 组 | 框架协议 | |||
8 | 715000361874 | 合金钢组合辙叉(不带垫板) | 60-9# SC390 | 组 | 框架协议 | |||
9 | 718000152123 | 整组辙叉垫板 | 60-9#(左、右开) | 组 | 框架协议 | |||
10 | 718000152130 | 整组辙叉垫板 | 60-12#(左、右开) | 组 | 框架协议 | |||
包件 | 序号 | 物资编码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实际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二 | 11 | 715000361905 | 合金钢组合辙叉(带垫板) | 60-12# SC330 (左、右开) | 组 | 框架协议 | 年内分批 | 呼铁局管内,按工务段实际需求计划为准 |
12 | 715000790000 | 合金钢组合辙叉(不带垫板) | 60-12# SC330 | 组 | 框架协议 | |||
13 | 715000390261 | 合金钢组合辙叉(4段加长1200mm) | 60-12# SC330 | 组 | 框架协议 | |||
14 | 715000351669 | 合金钢组合辙叉(带垫板) | 50-9# CZ2209 (左、右开) | 组 | 框架协议 | |||
15 | 合金钢组合辙叉(带垫板) | 50-9# CZ267 (左、右开) | 组 | 框架协议 | ||||
16 | 合金钢组合辙叉(不带垫板) | 50-9# CZ2209 | 组 | 框架协议 | ||||
17 | 合金钢组合辙叉(不带垫板) | 50-9# CZ267 | 组 | 框架协议 | ||||
18 | 718000152123 | 整组辙叉垫板 | 60-9#(左、右开) | 组 | 框架协议 | |||
19 | 718000152130 | 整组辙叉垫板 | 60-12#(左、右开) | 组 | 框架协议 |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人员或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
3.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查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4.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相关健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注:如个人有其他情况,可后附说明。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从何地来呼: 来呼时间:
体 温: ℃
2022年 月 日
附件4: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编号为ZTHHJW2022-050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XX采购项目。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中标,待该招标项目履约期结束后及时与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核对实际供货情况,并提供供货发票或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作为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依据,按招标文件中的收费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履约期结束后半个月之内缴纳中标服务费,否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名称:
(盖章)
202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