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凌云县公安局的委托,于2014年8月1日就《凌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重)》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凌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重)
二、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4-J1-048-GC(重)
三、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一批凌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家具采购(重)。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设备需求一览表》。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4年7月2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4年8月4日2014年8月13日(七个工作日)
六、评审(谈判)时间:2014年8月1日上午10时00分
评审(谈判)地点:百色市城北二路14号凤凰城1栋302号
谈判评委小组成员名单:黄涤新(专家评委)、黄艳玲(专家评委)、何 兵(专家评委)
七、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 交人:凌云县豪森精品家具城,
成交金额: 人民币贰拾捌万叁仟元整(¥283000.00元) ,
交 货 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十天内完成供货,推迟一天每天按货款的5%缴纳滞纳金。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农 工 联系电话:158*****100 ****-*******查看详情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农工 质疑电话:****-*******查看详情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4 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