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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南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光明路、纬四路、经二路段提质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结果公示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工程设计 公路改建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发布时间 2022/3/14 关键词工程设计公路改建   近期更新17350项目点击关注“工程设计,公路改建”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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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南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光明路、纬四路、经二路段提质工程设计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C229K00S)

由包头市南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光明路、纬四路、经二路段提质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的包头市南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光明路、纬四路、经二路段提质工程设计招标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号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资格能力条件

1

综合排序第一

包头市公路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曲永珍

30日历天

招标人指定地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乌兰察布市震舆公路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陈国庆

30日历天

招标人指定地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三

鄂尔多斯市中交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刘建军

30日历天

招标人指定地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一、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2314日起连续3个日历天。

二、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质疑,提出质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质疑须在公示期内(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提交质疑书应当包含的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的名称;

(3)被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质疑书须加盖质疑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书面提交。

4、下列质疑书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质疑人不能证明是所质疑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5)以非法途径取得的线索、证据。

5、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南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光明路、纬四路、经二路段提质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

联系人:陈超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昆都仑区神华公寓B座1单元3楼302

联系人:夏经理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电 话:158*****134186*****572

电子邮箱:xialiquan@cntcitc.com.cn

2022年3月14日

202*****164042*****412*****查看详情
,包头市,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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