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灵山县共享电单车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灵山县三海街道双鹤二路1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ZZC2022-C3-*****查看详情-GXHY
项目名称:灵山县共享电单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按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简要服务要求或者技术需求 |
灵山县共享电单车项目 | 本项目拟向社会招募3家有资质、有实力、有意向的运营企业到灵山县投资运营共享电单车,运营期为5年,投放数量共3500辆,总投资为1512万元。运营期内,运营企业自主经营,通过用户使用者付费获取回报。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承诺对拟投放运营的共享电单车符合国家工信部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查看详情-2018标准及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共享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规范》、《共享电动助力车运营服务规范》、《共享电动助力车锂离子电池技术规范》、《电动助力车公共充电场站建设规范》,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仍处于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磋商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 18日,每天上午 8:00 至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灵山县三海街道双鹤二路11号)。
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属于民办非企业的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办学许可证复印件②供应商公告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查询记录结果页面;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磋商单位公章。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将被拒绝。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资料费),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 3 月 24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广西灵山县三海街道双鹤二路11号)
五、开启时间:2022年 3 月 24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广西灵山县三海街道双鹤二路11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查看详情.00元)。
供应商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汇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丰江路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505 0165 7555 0966 6868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一路
联系人及方式:董灵0777-*******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双鹤二路11号
联系人及方式:邓芙虹 0777-*******查看详情
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3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