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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整改

所属地区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发布时间 2022/3/16 关键词整改   近期更新5739项目点击关注“整改”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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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4月2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供销社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6月28日,市委巡察三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指出了2个方面14项33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针对反馈的33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8条,已完成整改问题31个,继续整改问题2个。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7人。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部署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市供销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有力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认真做好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市供销社专门成立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供销社主任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支部书记和基层企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联系、督促和推进等日常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明确整改目标,落实责任清单

一是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制定出台《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关于对市供销社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武供﹝2021﹞13号),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按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分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落实落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不放松,对于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对于共性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找出体制机制方面的病灶,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坚持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以点带面,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寻源治本,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抓好预防,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改落实方面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不深入”问题,存在形式整改、边改边犯的情况。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系统做出的指示批示精神不扎实、不深入。如,市供销社党总支及下属党支部虽有学习习近平对供销系统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但仅限于简单传达,未结合实际讨论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在拓展服务领域、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加大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系以及开展产业扶贫等方面措施不够有力。

(1)提高思想认识,做到应学尽学。认真对照中央、省、市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学习要求,不折不扣的抓好各项学习任务。8月26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再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系统做出的指示批示精神,各基层社主任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学习研讨,深刻认识新时代供销合作社的职能作用,准确把握供销合作社的使命任务。

(2)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工作,企业第一支部与洋庄社、企业第二支部与兴田社以及机关支部与挂点村开展党建“一对一”挂点活动,深化党建引领,助力脱贫攻坚,推进兴田供销社省级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和洋庄供销社市级惠农综合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建设工作。

(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3月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品牌意识,市供销社组织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南平市2021年“中国丰收节”农产品展销活动,以及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福建省供销社举办的“庆丰收·武夷山水”品牌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宣传推介“武夷山水”品牌,展示展销武夷山优质绿色农副产品,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自觉担负起供销社企业服务“三农”的职责使命。

二是十九大精神研讨学习心得体会抄袭现象边改边犯。如,市供销社虽要求抄袭者重新撰写了学习心得,但上轮巡察点出的其中 1 名抄袭者重新撰写的心得体会材料中出现“我们年轻人”的字眼,但当时其实际年龄已达56岁。

(1)结合党史教育,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并撰写了27篇心得体会。

(2)分管领导对抄袭者开展了批评教育,责令抄袭者作出书面检查,并重新撰写心得体会。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存在整改不彻底、长效制度未落实的情况。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未落到实处。如,2020年度3名党员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市供销社党总支虽有制定实施方案,但未按要求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综合分析,对下属党支部虽有开展检查,但未见检查情况通报等相关内容;2020年8月3日召开的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以学习代替专题研讨。

(1)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全系统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3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对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2)7月26日,市供销社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综合分析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下半年的工作任务。

(3)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市供销社结合实际,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通过规范学习动员大会、建立领导小组和制定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推动学习教育落细落深。

(4)8月18日,对各支部开展党建检查工作,重点对意识形态和党史教育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根据要求指导各支部将活动材料进行查缺补漏并重新整理归档,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5)8月19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未落到实处的问题,市供销社主任对总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行文不规范。如,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涉密文件未按要求行文;2020年工作总结中多处内容与意识形态无关,且下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等重要内容未在报告中体现。

(1)总支书记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一把手”责任,7月15日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重新完善了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2)9月2日召开了支部书记联席会,要求各支部每年向总支专题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支部民主评议测评内容及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中,总支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8月12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范涉密文件的发文程序,重新制定发文登记本。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存在整改不到位、同样问题反复发生的情况。

一是组织生活会程序仍未规范。如,202O年市供销资产运营公司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时,市供销社未指派党员领导干部参会; 机关支部书记未带头作批评与自我批评;宫宵饭店支部缺失2020年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1)7月20日,组织召开机关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到挂点党支部上党课,列席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结合组织生活会未带头作批评与自我批评、长效制度制定不严谨和整改中补开的接待函不规范等问题,分管领导对机关支部书记、党政办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3)经了解,宫霄饭店党支部因工作疏漏,未将2020年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放入文件袋中,结合企业第一直属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还存在漏洞的问题,总支书记对宫宵饭店党支部的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长效制度制定不严谨。如,作为整改长效制度重要内容的《武夷山市供销社工作规则》中出现两个“第十二条”,分别为“主任办公会”和“理事会主任办公会”的会议程序及决策内容,而决策内容一模一样。

(1)对市供销社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针对性不强和与供销工作实际不相符的制度进行重新制定和完善,修订了《武夷山市供销社工作规则》。

(2)结合组织生活会未带头作批评与自我批评、长效制度制定不严谨和整改中补开的接待函不规范等问题,分管领导对机关支部书记、党政办负责人与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进行了批评教育。

4.关于“落实市委中心工作不力”问题,存在发扬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精神不足,推动疑难问题不够有力、整改前紧后松的情况。

一是改革进度仍较为缓慢。如,市供销社在引导各基层社主动思考因地制宜开发利用闲置资产,自觉担负起服务“三农”的职责使命方面力度不够。

(1)全面梳理闲置房产资产性质,于8月27日对6处资产开展公开拍租工作,成交了4处,流标2处。

(2)加强与兴田镇、洋庄乡党委和政府的沟通,积极推进兴田供销社惠农服务中心及洋庄供销社惠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二是存在“过关”思想。如,农业生产资料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和办公楼(崇安街44号)产权问题,除分别于2020年7月2日和7月6日向市政府请示外,未再主动推进解决。

(1)成立以市供销社主任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将农业生产资料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和办公楼(崇安街44号)产权办理问题列为本单位今年重点工作。

(2)向市分管领导及有关领导作专题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3)与城市攻坚指挥部对接,要求尽快调整农资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用地,解决我市农资仓储不足问题。

三是重点项目进度依旧缓慢。如,天天香冷水米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建设项目未按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验收。

(1)8月2日,天天香冷水米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建设项目完成了省、市两级验收工作。

5.关于“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存在整改浮于表面的情况。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分解落实。如,2020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未分解到班子成员及各股(室),未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1)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认领问题,抓好本职责范围内整改责任,并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对分管股(室)和基层企业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各股(室)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党建+社建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谈心谈话流于形式。如,对干部的压力传导和关心爱护不够,谈心谈话内容多以谈业务工作为主。

(1)8月4日召开巡察“回头看”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提高组织力、促进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落实的目的。

(2)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工作,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善于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将严管厚爱充分体现在日常监督上。

6. 关于“资产管理廉洁风险防控不严”问题,存在敷衍整改、改后又犯的情况。

一是整改“避重就轻”。星村镇黎前供销点房产出售问题整改措施中仅提供请示和批复文件,未见会议记录与公开出售相关材料,程序上存在较大疏漏,且新修订的《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未将资产出售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纳入。

(1)规范社有资产管理,将社有资产出售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纳入《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中。

(2)社有企业有关资产的重大事项要实行报告制度,规范社有资产出售管理程序,完善资产处置档案管理,降低资产的潜在损失。

(3)结合违规集资款利息未全部收缴到位问题,分管领导对星村供销社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督促下属单位收取租金不够有力”问题再次出现。如,2020年度武夷供销社北香酒楼租金28.8万元至今未收缴到位。

(1)由分管领导牵头,武夷供销社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欠租追缴工作。9月8日,北香酒楼签订还款承诺书,承诺于2022年6月前把欠款还清,但至今未还。经“三重一大”会议研究,督促武夷供销社于2021年11月26日前通过法律途径催缴租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2)新修订的《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增加了将违规承租人纳入市社资产管理的黑名单、取消违规承租人优先承租权等内容,规范了资产租赁管理职责和流程、租赁方案及实施、租赁合同制定及管理等。

三是租赁程序有瑕疵。如,2020年市供销社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共开展了四场租赁使用权拍卖会,出现了6处房产流拍情况,在流拍后未再进行公开招标,而是直接通过单位会议形式以原有标底的价格出租。

(1)将资产公开拍租流标后的处置办法纳入修订《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并于9月2日上报理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2)8月27日通过东南快报、市区各宣传栏、各资产所在地和微信等形式发布拍租公告,扩大招租信息的覆盖面,努力实现社有资产效益最大化。

7.关于“领导干部遵守纪律意识不强”问题,存在整改不深入、纸面整改的情况。

一是“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费用”未整改到位。如,市供销社2017年至今仅支付0.5万元水电费,剩余水电费都由下属企业(资产运营公司)缴纳;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2019年违规支付应由市供销社出资帮扶贫困大学生的1万元、2020年违规支付应由党员个人捐款帮扶贫困大学生的补助款0.23万元、业务招待费0.15万元;违规使用下属资产运营公司收取的租金7万元用于发放精神文明奖。

(1)严格按照《武夷山市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武供财〔2018〕56号)规定和供销联社双线运行的要求,切实规范社有资产收益使用行为,针对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费用的问题,市供销社制定了水电费、帮扶贫困大学生和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的还款计划,每年计划还款2000元。

(2)继续发动党员捐款0.23万元,9月7日将2020年党员个人捐款帮扶贫困大学生的补助款退还到发展基金账户。

(3)针对违规使用下属资产运营公司收取的租金用于发放精神文明奖的问题,资产股已对资产台账进行更新,分管领导对资产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是长效制度仍未健全。如,2020年5月6日班子会议上提出参照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的管理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实施办法,但至今仍未落实。

(1)9月2日,市供销社召开理事会、监事会联席会议,会议参照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的管理规定,审议通过了《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武夷山市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及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合作发展基金使用。

(2)分管领导对未按会议纪要拟定办法的合经股副股长进行提醒谈话。

8.关于“作风建设执行仍不到位”问题,存在整改过程中走形变样、应付整改的情况。

一是整改中补开的接待函不规范。如,补开的2015年4月28日接待函未注明全部接待对象姓名,2015年5月18日同城宴请下属企业负责人;下属土产公司2019年4、5月餐费逾期一年报销,且未附全接待对象和陪餐人员名单。

(1)2015年4月28日接待福州客商一行12人计划对温岭街果品公司进行装修改造,因时间较为久远,故接待对象名单未能补齐全。2015年5月18日没有接待单,2015年5月19日因研究宫宵饭店升级改造事宜安排了工作餐,机关及下属企业共12人就餐,餐费为339元,符合工作餐标准。市供销社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手续,严禁无公函接待,坚持接待报告制度,确保经费报销手续完备。

(2)因原有餐馆转让,造成2019年4、5月土产公司的接待餐餐费逾期报销。

(3)9月9日,组织党政办、财务、下属企业负责人等人员学习《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公务接待,同城、无公函、事由不清的一律不予接待,实行一事一餐,一事一结,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4)结合组织生活会未带头作批评与自我批评、长效制度制定不严谨和整改中补开的接待函不规范等问题,分管领导对机关支部书记、党政办负责人与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进行了批评教育。

(5)结合支部换届程序仍不规范问题,分管领导对直属企业第二党支部书记开展批评教育。

二是违规集资款利息未全部收缴到位。截至巡察组撤点,武夷山市星村供销合作社仅收回一年集资款利息0.936万元,仍有2年共计1.746万元利息尚未收回。

(1)供销社主任约谈星村社相关人员,于8月14日收回1.746万元利息。

(2)结合星村镇黎前供销点房产出售不规范问题,市供销社主任对星村供销社主任与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窝案”涉案资金未清退到位。截至巡察组撤点,尚有欠款2.01万元未归还。

(1)由党总支和企业负责人约谈2015年供销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纪人员中未清退的两名退休人员。

(2)结合未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的问题,总支书记对直属企业第一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民主监督缺位。未按理事会、监事会章程召开会议,部分事项以“三重一大”会议代替理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如,从各基层企业提取发展基金、嘉禾公司股权变更等重大事项,未经理事会、监理会研究讨论。

(1)9月2日,市供销社召开了理事会、监事会联席会议,会议依照市供销社机关财政预算及企业经营现状对“三重一大”内容中的大额资金的使用数额进行了界定。会议明确,三千元(含三千元)至一万元的资金使用需经理事会、监事会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同时需经市社“三重一大”会议研究通过。

(2)严循议事原则、议事流程和议事纪律,会前充分论证上会事项,加强对议题的审定把关,将“三重一大”议题上报派驻纪检监察组,会上严格按议事程序和规则进行集体决策和民主决策,提高议事效率,规范会议记录纪要,会后按决议要求做好责任分工与工作落实,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9.关于“后备干部青黄不接”问题,存在推动整改不够有力、整改走形变样的情况。

一是“断层”问题未实质性改善。如,2020年市供销社总社仅招聘一名临聘人员,下属1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中仅有一名35岁以下,其余年龄都在56岁以上。

(1)2021年通过省公务员考试招聘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2)8月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通过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缓解了供销社人员断层严重的问题。

二是在选人用人出现某干部任某乡镇供销社主任,其女任副主任现象。

(1) 8月19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熟悉并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任的规范程序开展,遵循回避制度。

(2)开展选人用人自查工作,严把人员入口关,加强对员工招聘录用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民主集中制研究人事工作,经会议研究,将星村供销社副主任调至上梅供销社担任副主任。

10.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规范化建设不到位”问题,存在整改走形式、认识不到位的情况。

一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存在短板。如,各支部会议记录六要素不全;果品公司党支部党课记录人签名为同一人,但笔迹完全不同,存在造假嫌疑。

(1)9月2日举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辅导暨党务干部业务培训。

(2)结合“窝案”清退工作未完成的问题,总支书记对直属企业第一党支部书记与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党员处置程序不规范。如,2020年9月宫宵饭店党支部研究处置党员,举手表决未按照“三举”程序。

(1)9月2日组织支部书记学习了违纪党员纪律处分流程,进一步规范违纪党员纪律处分工作。

(2)严格遵循程序表决,尊重党员民主权利。

三是党费收缴管理还存在漏洞。如,市供销社直属企业第一支部某党员于2020年11月3日去世,但12月仍有其交纳党费的记录。

(1)扎实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各支部严格履行党费审批手续,督促党员按月交纳党费,保障党员合法权利。

(2)结合宫霄饭店党支部缺失2020年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问题,总支书记对宫宵饭店党支部的组织委员与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支部换届程序仍不规范。如,2020年11月30日第二支部选举签到表上签到人数21人,但实到20人;2020年11月23日该支部某党员(非支委)参加支委会并参与讨论召开党员大会事项。

(1)9月2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基础和规范。

(2)结合餐费逾期未报问题,总支书记对直属企业第二党支部书记与其他问题合并处理开展批评教育。

11.关于“2018年市委全面从严治党整改不到位”问题,存在整改“避重就轻”的情况。如,吴某占用的五九中路公租房至今未清退;上一轮巡察后,对公租房整治摸排不彻底,某干部名下拥有个人住房,仍使用公租房,兴田、岚谷、武夷、星村等基层社公租房未纳入公租房清退工作范围。

(1)针对公租房被占用的问题,市供销社严格按照《武夷山市人民关于印发<2017年武夷山市租赁型保障房准入标准>的通知》(武政综[2017]138号)的要求规范租赁程序,足额收缴租金。吴某原为果品公司职工,经了解该同志离异且名下没有住房,经约谈已于2021年4月1日签订协议并缴纳租金。

(2)通过查看余某银行房贷还款流水,该处资产为其已婚女儿购买,余某及其父母仍需居住单位公租房,经“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同意在职干部余某使用公租房,继续自2021年1月起签订租赁协议并缴纳租金。

(3)对供销社下属各公司、基层供销社社有资产(不动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完善了社有资产管理明细台账。

(4)建立社有资产日常巡查制度,各基层企业设立了滚动资产台账,企业负责人每季度对所属的房屋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将情况反馈资产股,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12.关于“2013年市审计局对王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点出的4个问题,仍有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存在部分问题未整改的情况。如,挪用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配送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资金款项至今未收回,五夫、兴田等相关基层社未归还项目资金,也未制定还款计划。

(1)市供销社分管领导分别约谈五夫供销社主任、兴田供销社主任和岚谷供销社主任,并制定了还款计划。

(2)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配送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项经费使用准确、合理、规范。

(3)结合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供销社主任对财计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新发现问题

1. 财务管理制度不严。

一是对基层社财务监管不力。基层社支付大额资金未上报审批,如,2020年兴田社支付办公楼改造工程0.5525万元、修理费0.5万元,上梅社支付庄稼医院装修费用0.44万元等均未按要求报上级审批。

(1)一是2020年兴田社支付办公楼改造工程0.5525万元,实为2018年兴田供销社升级改造项目后续经费,我社已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的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班子成员扩大会会议上讨论,要求兴田供销社的升级改造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及验收结果进行核拨;在2020年1月16日的“三重一大”会议上明确:“拨补兴田供销社2万元,其中0.5万元用于支付虹桥村旧欠款(修理费)”。二是上梅社支付庄稼医院装修费用0.44万元属于项目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联席会扩大会上讨论通过,项目资金按照进度进行核拨。

(2)健全财务监督管理体系,成立财务审核小组,每月对报账单位的报账凭证及相关情况进行询问,对不符合规定的单据拒绝入账,将事后监督变成事前监管。

(3)9月17日,由相关股(室)负责人组织基层企业负责人学习了《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和《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4)市供销社主任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如,庄稼医院的专项资金未设立专帐进行管理,规范建设考评验收单上未按规定由三人签字。

(1)加强会计监督,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效。

(3)9月9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进行专帐管理,规范资金拨付程序。

(4)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指出问题未整改的问题,市供销社主任对财计股负责人与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进行提醒谈话。

三是未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如,各基层社主任下基层工作未按要求填写出差审批单报销车票及误餐补贴; 市供销社人员下基层租车,但未说明平台无车的情况。

(1)五夫供销社、上梅供销社和吴屯、岚谷供销社的负责人因身兼多职,故对他们进行定岗,从而优化完善人员结构。

(2)严格落实差旅审批制度,定岗人员公务下乡必须提前开具差旅审批单,并由分管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小组严把差旅费用报销凭证审核监督关,对没有附齐相关审批手续的单据不予报销。

(3)经了解,2020年12月8日,市供销社离退休老干党支部和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第三党支部联合到星村镇开展“农业科技下乡”活动,6名退休党员乘坐公交车到星村,来回车费共计60元,未到公车中心开具无公车证明,今后市供销社将严格按照公车中心的管理规定,使用车辆均向公车中心报备。

四是考勤奖审核把关不严。如,多数基层社主任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依旧足额发放其考勤奖; 2020年2月疫情期间对所有人员按足月发放考勤奖。

(1)严格考勤和请假审批制度,改变纪律作风,依照《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人事管理办法(修订稿)》,分管领导对基层供销社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情况,扣发考勤工资,并在系统内通报批评。

(2)疫情期间,本单位按照要求采取灵活上班、弹性工作的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干部职工轮岗,并要求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协助防控疫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的规定发放考勤工资。

五是采购程序不规范。如,2019年10月24日市供销社制作广告牌支出1.0993万元直接指定武夷山市知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

(1)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审批流程,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严谨规范。

(2)因供销社老干党支部创建四星党支部,经咨询相关单位后,老干党支部拟定广告牌由武夷山市知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故未进行询价流程,总支书记对未按规定执行的老干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2.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盲区。

一是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存在风险。如,市供销社于2003年发展组建“武夷山市嘉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以品牌价值30万元入股占股 60%,2020年5月嘉禾农资增资扩股,市供销社仍保持30万元股金不变,股份降为20%,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武夷山市茗嘉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自2018年成立以来,未开展经营业务。

(1)经2020年11月10日“三重一大”会议研究,由于原股权占比约束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适应企业发展,且2009年我社转为参公事业单位,不能参与经营。为企业能健康发展,会议同意武夷山市嘉禾有限公司进行扩股,供销社保持30万元股金不变,扩股后占股20%,并将原注册股东变更为给武夷山市供销总公司(根据武政〔1992〕综字389号文件,我社与供销总公司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今后,市供销社将参照财政等部门的政策,加强对下属企业的资产监管力度,注重加强对社有资产的检查和审计,规范重要资产处置、股权变更等事项。

(2)武夷山市茗嘉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自2018年成立以来公司成立后,因市场运行机制问题,无法按《关于开展农药市场整顿规范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农药的集中采购、统一进货归集到市供销社,故未开展经营业务。

二是固定资产未入账。如,2020年9月岚谷社庄稼医院装修购买电视、打印机等资产未入固定资产帐进行管理。

(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完善固定资产台账,明晰管理责任,定期清查盘点,抓实资产管理工作。

(2)针对2020年9月岚谷社庄稼医院装修购买电视、打印机等资产未入固定资产帐进行管理的问题,总公司会计核算中心已根据会计制度规重新调整登记入账。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回头看”整改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持续发力、长期整改。下一步,市供销社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加快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阶段,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窝案”该退赔的款项至今未清退到位。

有关情况说明: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约谈2015年供销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纪人员中未清退违纪款的两名退休人员。

下一步整改措施:分管领导继续约谈2015年供销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纪人员中未清退违纪款的两位同志,要求他们尽快上缴违纪款。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二)“督促下属单位收取租金不够有力”问题再次出现。如,2020年度武夷供销社北香酒楼租金28.8万元至今未收缴到位。

有关情况说明:北香酒楼负责人签订了还款计划,但至今未执行。

下一步整改措施:由分管领导牵头,武夷供销社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欠租追缴工作。经“三重一大”会议研究,督促武夷供销社于2021年11月26日前通过法律途径催缴租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完成时限:持续整改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供销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对政治巡察有了更深的认识,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集中整治,整改永远在路上 ,下一步,市供销社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切实推动供销当前中心工作,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服务乡村振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查看详情;通信地址:武夷山市崇安街44号;邮政编码:******查看详情;电子邮箱:gxs669@163.com。

???????????????????????????????????????????????????????????????????????????????????????????????????????????????????????????????????????????????????????????????????????????????????武夷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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