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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运维项目的合同公告11N0029406022022406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大气颗粒物 运维项目 仪器设备

所属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发布时间 2022/3/18 关键词大气颗粒物运维项目仪器设备   近期更新5185项目点击关注“大气颗粒物,运维项目,仪器设备”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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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运维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2*****220*****查看详情

二、合同名称: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运维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ZJZC-******查看详情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四、项目名称: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运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海曙区柳汀街545号

联系方式:0574-********查看详情

供应商(乙方):杭州携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祥园路88号2幢908室

联系方式:135*****14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运维项目
数量:1
单价(元):******
查看详情.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完成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套大气重金属分析仪和1套离子在线分析仪的运行维护工作。。保证仪器连续稳定运行、数据准确、记录完整。负责所有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和年度检修;负责监测数据的统计、审核和年报。
服务要求:监测站房及周边环境应满足《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相关要求。监测站房及辅助设备日常巡检应满足《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 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成交金额:******查看详情元/年。服务期限:3年。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第一版)》《2019年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方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阳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无机元素的测定 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2.合同金额(元):******查看详情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3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3-18 08:01: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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