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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本级中心】咸宁市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项目第三标段(第二次)(SZZX-202201SL-001001003)招标公告[报名中]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运行管理 设施建设 大坝安全

所属地区 湖北省-咸宁市 发布时间 2022/3/21 关键词运行管理设施建设大坝安全   近期更新13790项目点击关注“运行管理,设施建设,大坝安全”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湖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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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宁市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项目第三标段(第二次)(SZZX-******查看详情SL-*********查看详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查看详情SL-*********查看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项目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函【2021】737 号批准建设, 由咸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 2022-01 号招标方案备案表批准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项目法人为咸宁相关县市区水利和湖泊局成立的项目法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一共划分为六个标段,已于2022年2月14日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其中第一、二、四、五、六标段已顺利完成定标任务。由于第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决定开展咸宁市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活动。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则,第一、二标段中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嘉鱼县、赤壁市
建设规模:其中嘉鱼县大中型水库2座,小(1)型水库7座,小(2)型水库9座;赤壁市中型水库3座,小(1)型水库22座,小(2)型水库105座;本标段合计148座。
其他:根据水利部及省水利厅要求,全面完成“十四五”小型水库雨 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任务,规范项目管理,提升信息化 管理水平,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其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各小型水库在坝前设置 1 处雨量水位监测站,库区根据承雨面积和规范要求设置必要的雨量站; 设置视频图像监测点,对大坝、溢洪道等部位进行监视,并在可视范 围内设置水位尺;开展大坝安全监测,按《小型水库监测设施设备基本配置表》进行设置,须同步进行水库库容曲线、工程主要特征值现场核测;五年运行维护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实施范围为赤壁市、嘉鱼县;包括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含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批复范围内项目建设实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土建施工等);组织系统总集成、工程验收、试运行、移交和技术培训、运行维护(不包含省级平台的维护)等技术服务,以及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管理服务
标段划分:第三标段
计划工期:21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4-16
合同估算价:1427.5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2)业绩要求:①近 5 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水库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或批复文件)、业主评价)为准,下同)。②近 5 年承担过涉水工程信息化项目施工业绩(含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业主评价)。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业绩要求,即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近 5 年应具有水库工程设计业绩,承担信息化施工的联合体成员近 5 年应具有涉水工程信息化项目施工业绩。 (3)信誉要求:①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信誉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最多允许 2 家单位组成(含联合体牵头人,且牵头人应是信息化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联合体双方均需要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由联合体牵头人凭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 件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 ②联合体应满足规定的资格条 件。③投标人可就以上所有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进行投标(联合体各组成单位只能组成唯一联合方式(各单位不得两次或多次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投标,否则所有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 效。②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 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③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3月22日至2022年03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12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水
利和湖泊
代理机构:
湖北元亨
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
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
宁大道
246
地址:
咸宁市银
泉大道
5 06
号时代
广场 4
栋 2
单元2
601
/260
3 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卢女士
联系人:
陈工、王工
电话:
0715-*******查看详情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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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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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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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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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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