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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中心医院的邵阳市中心医院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消防系统)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改造工程 消防系统 老旧小区

所属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发布时间 2022/4/8 关键词改造工程消防系统老旧小区   近期更新89429项目点击关注“改造工程,消防系统,老旧小区”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邵阳市中心医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湖南国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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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磋商邀请公告

邵阳市中心医院的邵阳市中心医院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消防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中心医院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消防系统)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2】******查看详情

3、委托代理编号:HNGJ-CG********查看详情

4、项 目 编 号:2022CG04SZ0107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

最高限价(元)

01

邵阳市中心医院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消防系统)

必须按图施工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现行的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本地区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响应甲方对工程的临时少量变动。详见采购需求

1

******查看详情.82

9708.06(元)

品目分类

B0510(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2)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最低人员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和质量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无在建。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和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按季度缴费的,可提供上季度(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的证明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或缴费凭证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证明(或缴费凭证复印件),或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理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5、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附件二。

7、提供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8、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和响应文件及办理其他竞争性磋商活动相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胶装)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 月15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庙屋路安置地A区14栋4单元902(湖南国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磋商小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也可以由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并发出磋商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邵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邵阳市

联系 人:罗先生

电话:138*****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庙屋路安置地A区14栋4单元902

联 系 人:戴芳、姚雪梅

电 话:186*****182186*****925

注意: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标活动的说明:

1、疫情防控期间各供应商仅限1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参与开标;

2、递交资料的人员应进行体温检测,配合做好健康信息实名登记工作;

3、递交资料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同时请佩戴好口罩,必须持健康码绿码,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请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避免现场交叉使用;

5、请各供应商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出行规划并做好乘坐公共交通期间的防护,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一 :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一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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