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克拉油气开发部2022-2023年井口整改带压作业及配套服务
招标编号:ZY22-XJT18-FK078-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库车山前多为高温高压超深井,设计井深5000-8000m左右。目前井底地层压力80-132MPa左右,地层温度140-185℃左右。根据克拉油气开发部所辖区域目前在役井井口装置渗漏、阀门开关不正常、安装后试压不合格等完整性现状和其它井下作业需对井口进行带压作业的要求,需要对所辖区域部分井进行井口带压整改作业。但是超高温高压油气井井口带压整改作业是一项高风险作业,因此,需要具有满足超高温高压油气井井控要求的作业设备和作业经验丰富的队伍提供服务,保障井口带压整改作业工作的安全开展。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强化生产项目管理,推动服务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技术先进、服务质量好的单位承担克拉油气开发部所辖区域内井口带压整改作业及配套服务。
2.2 招标范围:
提供克拉油气开发部所辖区域内采气、电泵、注水井口(采油树、采油四通和各级套管头四通)各阀门带压整改的准备工程,更换井口主阀以外的阀门、阀门带压钻孔、带压换阀、主阀试压、阀门带压维护保养、带压堵漏等零星问题处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井口阀门等主体材料由甲方提供。具体范围以单井作业通知单为准。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2.4.施工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克拉油气开发部生产井现场。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3.2人员配备:
3.2.1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1人,均具有105MPa及以上井口带压(带压不低于20MPA)的钻孔及带压换阀1口井现场经验,及具有105MPa及以上井口带压(带压不低于10MPa)带压换阀3口井现场经验,且具有从事该项工作不少于6年的工作经验;须全部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3.2.2现场技术服务人员至少3人,均具有105MPa及以上井口带压(带压不低于10MPa)的钻孔及带压换阀3口井现场经验,且均具有从事该项工作不少于3年的工作经验。须全部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②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工作履历和现场工作业绩(含施工经验证明材料);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扫描件;④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由政府机构的社保部门出具,缴费日期:2021年9月至2022年02月。
3.2.3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3设备要求:
必须同时具有以下工具
(1)具有DN103、DN78、DN65三种规格井口配套钻头工具至少各1套;
(2)具有DN103、DN78、DN65三种规格井口配套带压换阀液压堵塞器至少各1套;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3)具有4″、3″两种规格井口配套BPV至少各1套;
(4)具有DN80、DN78、DN65三种规格井口配套VR堵至少各1套;
(5)以上配套工具的液压动力系统及取送工具至少1套。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工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品牌、制造厂商、生产合格证、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②提供对应工具照片;③购置设备提供发票及买卖合同。
3.4业绩要求:
3.4.1 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从事105MPa及以上采油气井井口(含采油气树及油套管头)带压钻孔施工业绩1井次;
3.4.2 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05MPa及以上采油气井井口(含采油气树及油套管头)带压换阀作业至少2井次以上施工业绩;
3.4.3 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05MPa及以上采油气井井口(含采油气树及油套管头)至少20井次以上维护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国内业绩。(2)证明材料(须列明施工井号、施工时间、作业内容、采油气井井口压力、服务情况)。(3)投标人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签字盖章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业绩结算单及发票的扫描件。3.5财务要求:/。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19-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04月28日08:00至2022年05月07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查看详情。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查看详情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7日09时4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 。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查看详情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查看详情
邮 箱:*********查看详情@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