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决定。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 | 许可内容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许可生效期 | 许可决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国投钦州电厂三期2号机组项目 | 自贸钦审批环〔2022〕13号 | 2022年4月20日 | 同意许可 | 国投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
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钦州市金铖锰业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 自贸钦审批环〔2022〕14号 | 2022年4月26日 | 同意许可 | 钦州市金铖锰业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7-*******查看详情、0777-*******查看详情,通讯地址: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友谊大道88号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二楼7、23号窗口,邮编:******查看详情。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PDF批复扫描件.zip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4月27日
![](http://qzftz.gxzf.gov.cn/material/images/qzg_print.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