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2014-10-14 08:09:05 | |||||
项目名称: |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备用机房存储扩容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查看详情********查看详情7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开始日期: | 2014-10-14 08:09:05 | |||
联系人: | 张颂 | 截止日期: | 2014-10-17 08:09:05 | |||
联系电话: | ***-********查看详情 | 送货地点: | 申滨南路666号 | |||
联系邮件: | ********查看详情@qq.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竞价时应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为央采协议供应商; 3、投标方必须有完备的服务体系,在本地有完整和稳定的技术支持平台,拥有固定且专职的原厂认证工程师可以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竞价时须上传认证工程师资质证明),投标方必须提供7*24*4小时的技术服务支持,如有特殊紧急情况需要2小时内到达现场; 4、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IBM存储硬盘 | IBM | 600GB 高速光纤硬盘 | 盒 |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24 | 供应商 3年 |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备用机房存储扩容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 | 上海市-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14/10/14 | ||
招标业主 |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