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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与资质相一致的施工能力,以及相应的经济实力;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报名须提供制造商就本项目的专项授权;5、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许可证。6、属于强制认证产品必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安全质量问题(出具承诺书);8、投标人必须就全部货物投标,不接受部分货物投标;9、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兴安盟佳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安盟佳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生产(或销售)许可证;(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4)银行开户许可证;(5)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代理商报名须提供制造商就本项目的专项授权;(8)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9)交易项目所在地或供应商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留复印件二份(需加盖红章)。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05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 兴安盟佳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46号)
开标时间: 2014年11月05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 兴安盟佳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46号)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佳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46号 | ||||||||||||||||||||
邮政编码 | : | 137400 | ||||||||||||||||||||
联系人 | : | 王文思 | ||||||||||||||||||||
联系电话 | : | ****-*******查看详情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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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图牧吉强制隔离戒毒所 | ||||||||||||||||||||||
地 址 | :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图牧吉牧场 | ||||||||||||||||||||
邮政编码 | : | 137605 | ||||||||||||||||||||
联 系 人 | : | 李纲 | ||||||||||||||||||||
联系电话 | : | 139*****227 |
兴安盟佳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