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石岩社区石龙三区117巷排水排污整治及路面修复工程
工程地址:石岩街道
工程类型:其他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计划总投资:49 万元
招标内容:新建排水排污设施,路面修复,详见施工图及预算书的所有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报名条件
1、本工程不采用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2、拟派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经理已经停止使用,外省的二级建造师不可在本省执业。
8、特别提示:本工程采用简易程序,在报名的同时发放招标文件。
三、报名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拟派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核验。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方式须按如下要求签定:
①、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总工程量的50%后,可提出款项支付申请,并经监理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40%; ②、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量后(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80%; ③、按规定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总额的95%,其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因设计变更、零星签证等一切因素产生的合同价外增减造价均在最终结算时一并计算,在期中结算与支付时不予考虑。
2、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到场,超过规定截标时间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中标单位在自开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施工合同,视为违约,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成为本工程中标单位;
4、本工程不能转包、分包,若中标单位违约,建设单位可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5、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6、根据《关于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中试行土石方运输业务招标有关事宜的通知》深建市场【(2013)216号】及深建市场【〔2013〕236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承包工程中标后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发包方式确定土石方运输企业。
五、招标说明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抽签顺序:按投标报名签到时间从先到后的顺序;
3、定标方式:抽签定标法;
4、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若第一中标单位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由第二中标单位补上,如此类推;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4年10月14日9:00时到2014年 10 月 16日17:00时(周六、日除外);
6、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 月16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7、报名地点:深圳市创智工程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30区前进一路诺铂广场1016室,
联系人:周洋;电话:132*****263/********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查看详情);
8、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2日上午10:00;
9、开标地点:石岩街道行政执法大楼二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石岩街道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