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固原新正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固原市原州区教育局的委托,对固原市原州区三营中学采暖锅炉项目【固(原)交易采招[2014] 102 号 GYXZT-14-023号】,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现邀请具备供货和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1.1项目名称:固原市原州区三营中学采暖锅炉项目
1.2标段划分及内容: 一个标段
序号 | 装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三营中学采暖锅炉 | 1台 | 参数详见下表 | |||
参数名称 | 单位 | CDZL4.2-85/60-AIII | ||||
额定热功率 | MW | 4.2 | ||||
工作压力 | MPa | 0 | ||||
出水温度 | ℃ | 85 | ||||
回水温度 | ℃ | 60 | ||||
循环水量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 t/h | 144 | ||||
锅炉容水量 | m3 | 9.6 | ||||
适用煤种: | AIII | |||||
设计热效率 | % | 80 | ||||
理论燃煤量 | Kg/h | 957 | ||||
综合燃煤量 | Kg/h | 815 | ||||
排烟黑度 | 林格曼 | ≤1级 | ||||
出水口径 | mm | 200 | ||||
回水口径: | mm | 200 | ||||
排污阀口径: | mm | 50 | ||||
最大件运输尺寸: | mm | 7300x2600x3900 | ||||
(长x宽x高) | ||||||
安装后尺寸: | mm | 16120x5580x5644 | ||||
(长x宽x高) | ||||||
最大件运输重量: | t | 26.5 | ||||
鼓风机功率: | KW | 7.5 | ||||
双速引风机功率: | KW | 30(变频) | ||||
调速箱型号: | MWL-80(L) | |||||
出渣方式: | 刮板 |
2.项目编号
2.1采购文件编号:固(原)交易采招[2014] 102 号
2.2委托代理编号:GYXZT—14-023
3.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检察机关岀具的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以上(含B级);
(2)投标人必须为燃煤数控锅炉生产厂家;
(3)产品及服务体系符合ISO9001国际标准;
(4)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5)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设备生产(销售)许可证
(6)提供与投标产品相一致的燃煤数控锅炉彩色样本。
报名时提供上述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4.公告及报名
4.1公告时间:2014年 10 月 14 日至 10 月 18 日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 10月 15日至 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30—17:30
5.招标文件
5.1获取地点:试验区建业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中介机构报名处)。
5.3获取方式:购买
5.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人民币 300.00 元,售出不退。
6.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4日10时00分。超过截至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4日10时00分。
6.3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2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单位名称:固原新正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6400 1600 4000 5250 4045
开户行:建行宁夏固原东海支行
7.3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8.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固原市原州区教育局
联系人及电话:张彬 ****-*******查看详情
8.2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固原新正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财务咨询电话:****-*******查看详情139*****918 联系人:刘领军
报名咨询电话:****-*******查看详情147*****116联系人:丁 洁
业务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181*****969 联系人:杨金凤
邮箱:********查看详情84@qq.com">********查看详情84@qq.com
固原新正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