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评标暂定:2022年6月1日;
根据各投标单位的第一次投标及报价情况,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进入二次报价环节,后续时间待定。
四、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
1、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现行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产品检验报告、“三体系”认证证书、企业信用登记证书、银行资信等级证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按要求)、相关技术资料和产品型式认可证书、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按要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按要求)、专利或注册商标证明(适用时)、环评报告批复(按要求)、排污许可证(按要求)、固定生产场地所有权证明资料或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企业业绩证明资料,以及其它必要的资质文件(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方在仔细阅读招标公告中的附件(合规行为准则)后,所填写的附件(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及(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
4、以上资料需在2022年5月25日前递交或邮寄至北京市通州区科谷三街与经惠东路中铁建设北京公司59项目部材料室,逾期未提交或资料不合格者将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及投标文件递交
1、发放对象:仅对完成报名并满足公告要求的单位发放。
2、发放方式:通过招投标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人必须于2022年5月25日16:30前(暂定,以招标文件上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或邮寄,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北京市通州区科谷三街与经惠东路中铁建设北京公司59项目部材料室,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同时,完成线上进行投标提交。
4、参与资格审核的供应商(投标人)准备的资格预审时所需提交的资料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提供的资质资料、投标书等相关的资料将不予退还。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本招标不接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企业法人报名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为直接生产单位,且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营业执照中经营许可范围内容必须有相应标的物的生产及销售许可资质。
3、未被录入最新版的《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诉警示名录(2019年二季度版)》及《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讼警示名录(2019年二季度版)》,且近3年在中国铁建系统范围内无恶性或不良事件记录。
4、无产品质量问题的相关通报。
5、在北京市及周边区域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流水线设备或经营场所,有保障运输能力,并拥有站房工程业绩的。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资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7、产品生产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产品运输过程符合北京及周边地区的交管及环保规定。
七、评标方式
1、招标人组织内部评标小组封闭评标,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2、评标基本原则为首轮高价淘汰,中标人确定依据为投标文件信息与现场考察相结合。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张文鹏 159*****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