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项目业主) |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名称 |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五小工程(综合用房) |
建设地点 | 拉萨市 |
实施时间 |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
工程规模 | 新建综合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754.52㎡及电梯和传菜梯的采购与安装。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标 段 | 一个标段 |
三、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3.1招标内容及范围:新建综合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754.52㎡及电梯和传菜梯的采购与安装(施工图所含内容)。
3.2工程发包价:678 万元
3.3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质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公司,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4.2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有关规定。
4.3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藏建市管2011【85】》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4.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5投标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2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0月23 日至2014年10月29日登录拉萨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ggzy.cn)自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 13日10时00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开标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4年11月13 日10 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娘热路1号
联 系 人: 陈巧丽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136*****565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