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赣购2014B*******查看详情号 | 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 | 4 | 套 | 17万元 | 详见“谈判文件” |
3、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
(2)投标单位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原件;
(3)投标单位具有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备生产行政许可资格证书》;
(4)投标单位具有人防工程防化设备送检合格证(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投标单位的资料(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有效原件查验):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 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投标单位具有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备生产行政许可资格证书》;
(4) 投标单位具有人防工程防化设备送检合格证(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国内合格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10月24日至201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拒授。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1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南昌市浩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南昌市浩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3号绿地新都会39号商业楼602室)。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3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南昌市浩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紫阳大道333号绿地新都会39号商业楼602室。)
联 系 人:章乐
电 话:0791—********查看详情
开户名:南昌市浩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支行
电子函件:nanchanghaopeng@163.com
邮 编:33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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