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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源兴花苑三期人防设备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江苏省-南通市 发布时间 2014/11/11
招标业主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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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NTKFQXJ********查看详情001

项目名称: 南通源兴花苑三期人防设备采购询价(二次)

采购人: 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1日

南通源兴花苑三期人防设备采购询价公告(二次)

询价编号:NTKFQXJ********查看详情001

一. 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南通源兴花苑三期人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二. 投标单位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应是该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

4、具有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许可证书。

5、具有江苏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登记备案证书。

6、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

7、具有电子身份证系统认证资料。

8、具有人防工程防化设备送检合格证(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

三、货物采购需求:

1、付款时间和条件:设备材料全部到场一周内,买方向卖方按实际供货支付至50%货款;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买方向卖方按实际供货支付至95%货款;剩余合同总价的5%,待质量保证期(两年)满没有质量问题,如有索赔则完成索赔后,在一个月内支付。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供供货。

3、交货地点:南通源兴花苑三期工地现场。

4、质保期限(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年

5、验收要求:在接到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由业主指定人员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四.招标产品清单与技术要求

(一)清单


材料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 量



1
过滤吸收器
RFP-1000 07FK02-15。含软接、减震装置等相应附件

6

2
滤尘器
LWP-X/3片 07FK02-13。含软接、减震装置等相应附件

4

(二)技术要求

1. 一般要求:

1.1 设备的所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投标人应明确生产的产品执行的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根据所依据的标准提供相应的国标、行标或企标(企业标准应高于国标或行标)。

1.2 所有的部件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需要更改必须按正规工程资料表格的要求填写并经设计院、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及厂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负责。

2. 其它要求:

2.1设备的板材的各种材质、指标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规范的要求。

2.2所有的部件规格型号按统计表的要求选配。

2.3 所有提供的部件必须是成品,包括成套通风设备、支吊架、设备钢结构基础(如有)及连接件,具体制作要求见规范和图纸要求。现场安装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五、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2.1报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2.2报价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生产企业开具的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

(3)投标申请人通过相应年度年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代理商投标必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许可证书;

(5)江苏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登记备案证书;

(6) 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

(7)电子身份证系统认证资料;

(8)具有人防工程防化设备送检合格证(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

备注:上述(2)-(8)项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2.3递交 贰 份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2.4所有投标单位须参加询价开标会,并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采用现金形式单独密封在信封里,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及“供应商名称”。

(3)截止时间:报价文件请于2014年11月19日14时30分密封送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逾时则不予受理。

(4)本项目最高限价:27万元。

六、报价评审

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的7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

(3)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因采购人或市场缺货等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10%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如不履约,且在规定供货期内不通知本中心,将每天扣以总价款1%的违约金。

八、联系人:孙金花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 11 月11日

附件: 报价表

设备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联系人: 电话:


材料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 量
单价(元)
合计(元)

1
过滤吸收器
RFP-1000 07FK02-15。含软接、减震装置等相应附件

6



2
滤尘器
LWP-X/3片 07FK02-13。含软接、减震装置等相应附件

4




共计(元)






注:(1)以上各报价中含设备、配件及辅材制造、包装、运输和保修、调试、检验和验收配合等一切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询价采购项目)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项目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在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 量
单价(元)
合计(元)

1
过滤吸收器
RFP-1000 07FK02-15。含软接、减震装置等相应附件

6



2
滤尘器
LWP-X/3片 07FK02-13。含软接、减震装置等相应附件

4




总计





合同价中含设备、配件及辅材制造、包装、运输和保修、调试、检验和验收配合等一切费用。

第二条人防设备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4)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2)乙方提供和交付的人防设备技术标准应与业主要求的技术标准相一致;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

第三条 人防设备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由乙方完成卸货并承担卸货的费用及风险。

2.到货地点: 源兴花苑三期工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果甲方未予明确指定的,视为送货至项目所在地工地)

3.交货期限:

第四条 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量: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 付款条件、方法

1、a. 设备材料全部到场一周内,买方向卖方按实际供货支付至50%( 万元)货款。

b.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买方向卖方按实际供货支付至95%( 万元)货款。

c. 剩余合同总价的5%( 万元),待质量保证期(两年)满没有质量问题,如有索赔则完成索赔后,在一个月内支付。

2、结算时供应商需提供等额且符合税务及财务部要求的发票。

第六条 验收方法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初验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

2.有证据证明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2 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初验仅限于一般工作人员对产品的外表及非通过专业工具或手段可以查明的质量问题,若通过一般的检查和外部观察无法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收货或使用后的任何时间内通过后续检验向乙方提出异议,异议提出后参照第3款处理。

5、对初验及后续的检验结果有争议的,甲方有权委托具有该项检测最高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专门的检验报告,除非乙方证明检测机构缺乏检验资质或检验程序违法,乙方均同意认可该检验报告,并以此作为认定乙方供货的质量依据。

6、上述检测报告认定质量问题不存在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否则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业主将在进行事实调查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从乙方的工期质量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甲方。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人防设备应承诺保证质量合格。乙方应在接到验收不合格通知后 3 天内负责更换有瑕疵的人防设备,并保证质量。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如果乙方在收到质量不合格通知后 2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 %作为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每一批次人防设备产品均应提供产品出厂证明及人防设备 质量保证书。

3.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售后服务,甲方将对其罚款,罚款应从货款中扣除,罚款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罚款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将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5、乙方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后在一周内不能改正并获得甲方豁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行为的豁免必须通过书面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行为均不得推定甲方豁免乙方的违约责任。

7.任何一方无故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5 %违约金。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⑴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⑵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工期质量保证金

(1)本项目工期质量保证金为 万元 (人民币),在完成本工程供货并经甲方确认后退还,利息不计。

(2)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工期质量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第十三条 转让与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通知及送达

1、下列地址视为双方的送达地址:

甲方:

地址:

收件人:

乙方:

地址:

收件人:

2、任何根据本协议发出的文件,均可以面呈、快递或邮寄挂号信、EMS的方式送达至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3、通过面呈或快递方式发出的文件在送到对方的送达地址并由对方签收时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的工期质量保证金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招投标中心四份。

第十七条 下列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服务承诺;(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采购人(甲方): (公章)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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