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
基站编号:
签约地:常州
甲 方:常州市新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乙 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
地 址:武进区湖塘镇紫金城5-1-1号 | 地 址:常州市和平北路29号 |
电 话: 0519-********查看详情 | 电 话: 0519-********查看详情 |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朝阳支行 | 开户行: 常州市工商银行玉隆支行 |
银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蔷薇家园15-102-103号 | 银行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玉隆花园7-4号 |
户名:常州市新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 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分公司 |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场地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场地概况:该场地位于 湖塘紫金城北区小区 ;面积约30平米(具体位置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二、甲方将上述场地提供给乙方建设通信设备(含天线),租赁期共 5 年,租赁起始期自2022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27 年 7 月 9日止,同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容量为6-20KW的独立的三相或两相交流电源以及设备安装位置、通信线路路由、电气接地等。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租金为 柒仟 元(含税)。 除电费以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租金每年一付,每次不迟于 7月 31日前付清当年的租金。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甲方不能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真实发票,乙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应承担乙方财务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