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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设施巡检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公共体育设施

所属地区 江苏省-泰州市 发布时间 2022/6/30 关键词公共体育设施   近期更新7项目点击关注“公共体育设施”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泰州市体育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江苏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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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22年泰州市体育局公共体育设施巡检项目

项目编号:JSRH********查看详情

采购人:泰州市体育局

代理机构:江苏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第二章 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仅供参考)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泰州市体育局公共体育设施巡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铁塔路20号南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 7 月 9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RH********查看详情

项目名称:2022年泰州市体育局公共体育设施巡检项目

预算:人民币26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6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类,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请正确填写中小企业申明函,如填写错误或未填报或缺项、漏项则报价不做相应扣除。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中标的,随中标公告一同公示。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特定资格要求:项目组负责人应具有PMP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注:1、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铁塔路20号南101室)

方式:1、现场领取;2、邮箱领取(提供转账截图,邮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拟投标段),邮箱地址:**********查看详情@qq.com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费收款账户:江苏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62*****000******查看详情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7月9日下午14:30整前

截止时间:2022年7月9日下午14:30整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单位采用邮寄方式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供正本1份,副本三份)邮寄至江苏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快递信息:泰州市海陵区铁塔路20号南101室,申先生,177*****139);各投标单位务必留足邮寄发送及到达时间,2022年7月9日下午14:30整以后送达的快递将予以拒收;以上邮寄费用均由投标单位承担。

(2)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的确认和磋商环节将通过腾讯会议和qq群进行,会议号和qq群号详见邮箱通知(通知邮箱地址**********查看详情@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述方式确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的视同认可密封情况检查结果,未通过上述方式参加磋商环节的视同放弃投标响应资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 9日下午14:30整

地点:江苏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泰州市海陵区铁塔路20号南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磋商有效期:磋商之日起90天。

3、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州市体育局

地址: 海陵区鼓楼南路368号

联系人: 戴先生

电 话:199*****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铁塔路20号南1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先生

电 话:177*****139

第二章 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中标单位须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5%、专家费按实支付。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时效内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供应商相关文件为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每份响应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规定必须以原件形式提交的文件,供应商应当按要求提交,其他文件可以提供复印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投标、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供应商的任何违反本条款行为将会直接导致其响应文件有效性的判定或者使其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其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3 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评定,且不允许在磋商截止时间后补正。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同未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 商务文件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根据评分标准应当提供的材料。

(9)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技术文件

(1)★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

(2)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

(3)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磋商响应报价表

3.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3.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3.4 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磋商保证金:无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首次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用不易破损的信封加封条密封,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所有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及所响应项目名称及包号。

1.2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应:

(1)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

1.3由磋商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2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九十(90)天。供应商声明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有效期不做说明的视同认可本条款设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

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会议

1.1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磋商会议,并当众公布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数量和名单,宣读内容不涉及磋商价格。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开标会议。

2、磋商小组

2.1 磋商会议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组成,将对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件评审现场出示。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首次响应文件的初审

5.1首次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首次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非响应性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经磋商小组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文件的;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随机确定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然后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根据需要,磋商小组可以自主决定磋商轮次,直至与三家或以上供应商达成采购人认可的磋商意见。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和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报告依法按照得分最高原则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质疑处理

2.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仅供参考)

服务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 元整。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服务地点

2.3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 起至 。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 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泰州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60天内支付应付的款项的50%;6个月后支付应付的款项的40%,合同期满一个月内付清余款及应付的款项的10%。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 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 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 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 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 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 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 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 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日期: 日期: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基本要求

1. 项目概况

伴随着全民健身的热潮,社区的体育健身设施深受社区百姓喜爱。政府为满足老百姓健身的需求,加大了社区内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力度。由原先较为单一的健身苑点健身器材扩展为市民球场(社区公共运动场)、市民健身步道(百姓健身步道)、市民健身房(百姓健身房)、市民益智健身苑点(百姓健身苑点)健身器材以及对市民开放的学校体育场地。

由于健身苑点健身器材与其他健身设施不同,占的比例较大,而且使用的时间长、频率高加上建设安装之初缺乏完整的后续维护保养计划,导致很多健身苑点健身器材投入一段时候后就陷入“瘫痪”或“带病工作”的状态,这也成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的一大难题。

为彻底解决这一“顽症”,本项目通过购买社会公共体育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维修团队对辖区内的公共体育设施进行维护与管理。

2.项目运维范围

本次项目运维范围包括市民球场(社区公共运动场)、市民健身步道(百姓健身步道)、市民健身房(百姓健身房)、市民益智健身苑点(百姓健身苑点)健身器材、学校场地及其他公共体育设施(场馆)得巡查。

二、运维时限

运维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三、投标报价及相关资料要求

1、投标文件报价中应包括与维保内容有关的所有费用(比如人工费、用工费、零配件费、利润、税收、第三方评估专项费等)。按每组单价及合计总价标明报价。

2、投标文件中应包含投标单位详细的服务承诺(维保范围、响应时间、完工时限等),承诺内容应满足招标方基本要求,应承诺对招标方人员(包括中途调换的人员)进行培训。在基本要求之外能够提供的其他额外针对性服务也须明确列出。

3、参与本项目维护人员必须在8人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组人员名单,项目组负责人应具有PMP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其他巡查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备品备件仓库介绍。(至少包括场地、住所、规模、物流以及主要备品备件情况介绍等)。

5、投标人具备健身相关技术服务以及营运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协议或合约)

四、运维服务内容(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序号

体育设施名称

项目要求

具体描述

1

市民球场(社区公共运动场)

巡查、记录、上报

1、巡查辖区内公共运动场是否有损坏,是否达到使用年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公告栏等配套实施是否齐全。

2、一年1次场地普查、3次巡检。

3、每次巡查都必须拍摄照片资料,并上传至售后服务平台,采购人能通过该平台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4、市级管理平台签到、管理与维护。

2

市民健身步道(百姓健身步道)

巡查、记录、上报

1、巡查辖区内百姓健身步道是否有损坏,是否达到使用年限,告示牌、标示牌等配套设施是否齐全。

2、一年1次场地普查、3次巡检。

3、每次巡查都必须拍摄照片资料,并上传至售后服务平台,采购人能通过该平台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4、市级管理平台签到、管理与维护。

3

市民健身房(百姓健身房)

巡查、记录、上报

1、巡查辖区内百姓健身房健身器材是否有损坏,是否达到使用年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一年1次场地普查、3次巡检。

3、每次巡查都必须拍摄照片资料,并上传至售后服务平台,采购人能通过该平台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4、市级管理平台签到、管理与维护。

4

市民益智健身苑点

巡查、记录、维护保养、上报

1、巡查辖区内室外健身苑点健身器材是否有损坏,是否达到使用年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公告栏等配套实施是否齐全。

2、一年1次场地普查、3次巡检。

3、每次巡查都必须拍摄照片资料,并上传至售后服务平台,采购人能通过该平台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4、对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健身器材应拍摄照片上传售后服务平台,并通过软件告知售后服务人员,及时对健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5、市级管理平台签到、管理与维护。

5

开放的学校体育场地

巡查、记录、上报

1、巡查辖区内应该挡开的学校体育场地,否是按时开放,是否根据要求悬挂相关告知牌、注意事项等。

2、一年1次场地普查、3次巡检。

五、运维指标要求

1.故障排除处理要求

当设施器材发生紧急故障时,投标方应及时响应并进行故障处理,通过多种渠道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投标方应在30分钟内予以回应,并及时开始处理,同时应根据招标方要求立即派遣维护人员并在规定时限内赶到故障现场,提供不间断故障处理服务。

2.到场时间

在需要现场服务的情况下,投标方维护人员应在5天内到达故障现场。由于天气、特殊交通状况等人力不可抗因素除外。

3.器材保修时间

当运维单位发现器材出现轻微故障时,应即时对故障器材进行修复使其恢复正常使用。如发现器材无法正常使用或存在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故障时,应立即悬挂故障告知牌(或其它形式的公告),通知器材建设单位报修,同时向招标单位报备。

4.不间断故障处理

投标方维护人员在到达故障现场后,应开始进行不间断服务直至设施器材恢复正常运行后方可离开。

5.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投标方应提供一整套规范的技术支持服务运作体系和流程,指定专职客户服务经理以及稳定的维护服务队伍,提供故障诊断、技术咨询等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服务。同时,投标方应建立相应的招标方档案库(含器材以及服务),便于及时获得器材使用报告、招标方随访意见反馈、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案等重要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为招标方提供多种技术支持方式,并对招标方所提交问题指派专职服务队伍进行解答并提供相关建议,对未能彻底解决的问题应进行跟踪、反馈并及时处理。

六、维保机制要求

1、一年1次场地普查、3次巡检,并对巡查情况进行开放记录。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并备案。

2、每季度提交季度运维报告,包括但不仅限于运行总体情况综述,季度运行记录巡检方案,实时记录应急故障处理情况(附照片)分类分析报告,数据汇总,所有数据由平台工单、平台记录、平台结案作支撑点,每季度以PPT形式进行考核、验收,由招标单位责任人签字并备案存档。

3、年度提交年度运维工作总结,包括年度整个项目的运行情况,(实行的管理体制与规范项目的整个计划方案,数据汇总分析、培训方案等),以PPT形式进行考核、验收、存档。

4、运维公司应定期向维护人员做技术培训。

5、运维公司定期对维护人员实行全面考核、实行奖励机制(附方案)。

七、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的预算金额为26万元。投标单位须投报以上所有内容,不得漏报或少报。否则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判。

2、以上技术规范要求作为本项目基本技术要求,投标单位在深化技术方案制作中应注意补充增加,技术方案解释力求完整,完善并进一步深化。以上技术参数的未列项并不表示采购方以及采购单位放弃对此项技术指标的要求。

3、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执行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及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规定。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

1、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为100分。

2、评审时,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书进行评分,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二、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序号

评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甄别确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合理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确定其他投标报价分: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打分报价单位的投标报价)×10%×100,分值计算保留一位小数点。

2

异常报价甄别

5分

甄别异常报价是指:对商务评分时的评审价进行一次性甄别。(废标除外)

甄别异常报价:对出现下列异常情况的商务标只给常数分0分,被甄别的异常报价不再参与合理基准价的评分,也不进入合理基准价的计算范围。

A.最高报价高于次高报价5%(含5%)的,最高报价视作异常报价;

计算式=【﹙最高报价—次高报价)÷次高报价】×100%

B.最低报价低于次低报价5%(含5%)的,最低报价视作异常报价。

计算式=【(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次低报价】×100%

其他报价得满分5分。

(有效投标单位数量小于5家时,不再进行甄别,全部得5分)

5分

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丨(算术平均数-投标价)丨÷算术平均数>20%得0分,丨(算术平均数-投标价)丨÷算术平均数>10%得3分,其余得5分。

3

整体服务方案

34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本项目的功能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情况。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情况的理解程度,其响应的总体服务方案情况进行评分。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级次。综合评价好的得27-34分,较好的得18-26分,一般得9-17分,较差的得1-8分;

4

管理机构及管理水平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工作流程完整、科学、可行。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管理机构实际操作性强;责任分工合理、清晰、明确;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级次。综合评价好的得8-10分,较好的得5-7分,一般得2-4分,较差的得0-1分;

5

人员配置和管理

1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安置合理,各类人员配置齐全、科学,人员素质高。专业人员持证上岗。人员考核有标准、有措施、奖罚淘汰机制。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级次。综合评价好的得8-10分,较好的得5-7分,一般得2-4分,较差的得0-1分;

6

服务承诺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打分。分较好、一般、差三个级次。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级次。综合评价好的得8-10分,较好的得5-7分,一般得2-4分,较差的得0-1分;

7

应急预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本项目的应急预案打分。分较好、一般、差三个级次。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级次。综合评价好的得8-10分,较好的得5-7分,一般得2-4分,较差的得0-1分;

8

投标人综合实力

6分

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后有效),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最多得6分。

合同复印件要求字体和印章清晰,(保密部分内容可进行隐藏处理),如提供复印件不能清晰体现项目信息,不予采纳;所提供案例的采购单位应为不同法人单位,同一法人单位的多个服务案例证明材料则视为一份。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 期:


评审要素索引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响应文件

页码范围

商务

1

………

P~P

2

………

P~P

3

………

P~P

………

P~P

………

P~P

技术

1

………

P~P

2

………

P~P

3

………

P~P

………

P~P

………

P~P

………

P~P

注:1. 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响应文件逐页标注页码。

2. 供应商应按上表的格式,对照磋商文件中评审办法的评审内容,建立起响应文件相关评审内容与页码之间的索引。


附件1 磋商响应函(格式)

致:

根据贵方为 (项 目 名 称) 项目编号为: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单位名称 提供所需服务,投标总报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规定的时间完成本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保证不将项目全部或者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8)我们郑重声明:本单位未为此次投标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10)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供应商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开户银行及帐户:

传 真:

电 话: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2、扫描件与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复印)(骑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一、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时才能生效;

二、投标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该附件的内容。

三、扫描件与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复印)(骑缝处加盖公章):

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附件4、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投标文件响应

超出、

符合或偏离

备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附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定)

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供应商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1、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请如实填写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3、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附件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成员姓名

年龄

在项目组中的岗位

学历和毕业时间

职称及资质

进入本单位时间

相关工作经历

联系方式

证书原件扫描件在标书中页码























































本表后须附材料:相关人员证书及相关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2个月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示人事证明。

注:项目组负责人应具有PMP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附件9:

最终承诺报价文件格式(用于二次报价)

致:竞争性磋商小组:

根据本次磋商情况和贵方的最终报价邀请,我方愿意提供最终承诺报价,为此,我方作如下郑重声明:

1.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本次磋商的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按照磋商情况,我方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最终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3.我方已参加了全部磋商,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5.我方的报价文件在正式报价后 90日内有效。

6.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报价人:  法定代表人:

该表在磋商前无需填写,请打印好加盖公章随身携带(可以多准备几份备用), 磋商结束后,按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统一填写递交给磋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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